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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瑶族历史

明隆庆二年(1568),瑶民盘王莲由蓝山县迁至县内朦胧山。清顺治末年,盘水堂携妻、子由资兴迁入县内观音坐莲。均以刀耕火种、打猎、采集野果为生。土地瘠贫后逐渐迁往车坪、茅坪、龙渣等盆谷地带。康熙元年(1662),知县李朝事邀郴州瑶官赵成隆平定县内兵乱,乱平后,李上奏朝廷,封赵为酃县瑶总,管理瑶民事务。从七都石壁下至八都坳头尽属瑶地。其部下逐于茅坪、龙渣、新开、龙塘、深渡一带人烟稀少处开垦荒地、繁衍生息。康熙二十八年,县令批准,新垦荒地6年内不纳税,垦荒者免除差役。瑶民逐渐由种旱土改耕水田,人口逐渐增加,改不定期迁居为定居。乾隆三十年(1765),县内瑶民达1133户,6065人,占全县总人口的7.57%。瑶民集居区荒地开垦后,官府遂增收赋税,汉族地主亦重利盘剥。瑶民不堪重负,陆续迁往蓝山、江华、郴州、资兴、桂东等地。同治十二年(1873),县内瑶民减至290户,1912人。分居茅坪、龙渣、龙塘、南岸等地。民国时期,推行保甲制,废除瑶总。国民政府向瑶民摊派苛捐杂税日重,汉族地主亦欺瑶民淳朴、文化落后、巧取豪夺,侵吞瑶民山林、土地。瑶民不堪忍受,1928年在***领导下,以盘园珠、盘华坤为首,组织农民协会,反抗豪强,由于国民政府的残酷镇压,斗争失败,盘园珠被捕,盘华坤牺牲。瑶民被迫逃亡他乡,或改名换姓、隐瞒民族成份。1949年,县内瑶民仅剩230人。
  解放后,瑶乡废除保甲制。1957年8月,经省民政厅批准,成立龙渣瑶族乡。瑶乡生产逐步发展,生活水平逐步提高。1958年,人民公社后,龙渣乡改为中村公社龙渣大队。1985年2月,经省民政厅批准,重建龙渣瑶族乡,下辖龙渣、龙凤、双奎、新开4个村。瑶族同胞在政治、经济、文化上都彻底翻身。龙渣、平乐、中村等地在民国期间隐姓埋名,改变成分的瑶族同胞及其后裔纷纷要求恢复瑶族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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