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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的一个县,原称兴京,名字源于新兵,后金都城所在地
新宾满族自治县,隶属于辽宁省抚顺市,总面积4432平方公里,总人口32万。 新宾满族自治县为全国第一个满族自治县。是全国食用菌、人参、药材生产重点县,全国唯一的“林蛙之乡”。

一、历史沿革

1、西汉元封三年(前108年)置高句丽县(今县西南老城镇附近),昭帝以后为玄菟郡治。东汉安帝时,郡、县内徙。

2、唐总章元年(668年),于木底城置木底州(今县西木奇乡)。属安东都护府。后入于渤海国废。

3、明正统三年(1438年)建州卫内徙于今县西老城镇。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努尔哈赤定赫图阿拉(今永陵镇老城)为后金国都。后金天聪八年(1634年)称赫图阿拉为兴京。

4、清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设兴京厅。光绪三年(1877年)治所从赫图阿拉移驻新宾堡(今新宾镇)。宣统元年(1909年)升兴京厅为兴京府,仍辖原4县。

5、1914年改兴京府为兴京县,属奉天省东边道。原辖4县与兴京县无隶属关系。1929年改兴京县为新宾县,属辽宁省。1933年复称兴京县。

6、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成立新宾县人民政府。1946年属安东省,1947年属辽东省,1954年属辽宁省。1956年属铁岭专区,1958年属抚顺市,1964年属沈阳专区,1968年属抚顺市。1985年6月7日建立新宾满族自治县。

二、地名来历

1、赫图阿拉。是中国后金政权都城。又称兴京、黑图阿拉、赫图阿喇或黑秃阿喇,满语作hetu ala,为“横岗”之意。赫图阿拉故城位于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老城村。城始建于明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

2、新宾。新宾原名兴京,取“发祥”之意。因清太祖曾创业于赫图阿拉(即新宾老城),故含有龙兴京城之意,所以尊赫图阿拉为“天眷兴京”。新宾一名的由来,据《新兵堡九圣神词碑》记载:“盖我皇大启鸿图,诒谋燕冀路径如兹,得新兵一旅,冲锋对垒……而有力此堡”,故称之为新兵堡。后来,此地“人事日繁,商辏有四方来宾之象”,遂改名为新宾堡。更改县名时,便以“新宾”而命名。

三、旅游景点

1、赫图阿拉城。位于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是辽宁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赫图阿拉城是一座拥有400余年的历史古城,始建于明万历三十一年(1603)。明万历四十四年(1616)正月初一努尔哈赤于此“登基称汗”,建立了大金政权,史称后金。后金天聪八年(1634),被皇太极尊称为“天眷兴京”。

2、猴石森林公园。位于新宾满族自治县西南部木奇镇内,距新宾县城75公里,是国家4A级旅游区、国家级森林公园,猴石森林公园总面积3.6万亩,园区面积2.9万亩,景区狭长4.5公里,平均海拔520米,最高峰海拔962米。

3、中华满族风情园。位于赫图阿拉城东侧,是我国展示满族民族发展历史的综合性浏览区,园内有满族历史文化长廊、满族博物馆、地藏寺、显佑宫、商贾一条街、赫城湖、跑马场等旅游景点。

4、苏子河漂流。位于新宾满族自治县境内的苏子河中段,距市区90余公里,漂流段全长13公里,漂流全程近3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