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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区特困职工申报审核工作启动 申报时间截至4月16日

记者昨天从市总工会获悉:2018年度市区特困职工申报工作于近日启动,申报时间截至4月16日。

据了解,申报特困职工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1024元,同时具有以下困难情形之一:1、因病或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生活困难的,2、抚养1个以上子女上学的,3、丧偶或离异后未再婚的单亲职工,且独自抚养在校子女上学的,4、夫妻双方均为原市属改制企业的定补(保养)或续保(协保)人员,且其中一人因病或因残而丧失劳动能力或夫妻双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3年难以再就业的。二、职工本人或配偶、子女患有重大疾病且医疗费用巨大,单亲家庭且子女上高中或以上,这两类情形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可放宽到1600元。

市总工会有关人士提醒:具有本市户籍的、在市区范围内已建工会的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工作的在职困难职工向所在单位工会申报,未独立建工会单位的在职职工向单位所在的工会联合会申报。拥有汽车、多套住房、高标准装修住房、有大额存款或有价证券、有劳动能力拒绝就业、法定赡(抚、扶)养人有能力未履行义务、拒绝配合工作部门对家庭状况进行调查的等情形不得申报。已享受市区居民低保待遇的困难职工家庭不得重复申报特困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