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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宜“助保贷”帮助他们接续养老保险,要符合的条件是……

分宜县下岗职工 万年生:

“多亏有了助保贷款,让我缴清了社保费,下个月我就可以领到养老金了,感谢政府的好政策!”

万年生膝下无儿无女,下岗后由于经济困难中断了社保缴纳,一直靠吃低保来维持生活。县社保局通过调查核实,主动为其提供“助保贷款”,今年2月份,万年生就可以领到他的第一份养老金。在分宜县,像万年生这样的“助保贷款”受益者,还有16人,2017年续贷11人,新增放款44.48万元,累计放款72万余元,圆了特困参保群众的养老梦。

该县为解决特困参保人员无力续缴养老保险费的问题还制定出台了《分宜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助保贷款办法》。针对中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接近退休年龄无力续保的困难人员,通过政府担保贴息、放贷银行贷款缴费、个人养老金按比例还款的方式,助其接续缴纳养老保险费。最高贷款额度为5万元,贷款之后退休之前所产生的利息都由财政贴息。简化办理程序、贷款下发快捷、群众补缴方便、养老保险费增收。

此外,当助保对象领取养老金以后,须退出低保,减轻了地方财政兜底压力。

申请助保贷条件:具有分宜县户籍且按规定参加了分宜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国有、县属大集体企业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下岗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到龄时符合在我县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待遇条件、当前因生活困难而无力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个体参保人员。

程序:按照助保对象申请,乡(镇、街道办)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初审、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再由贷款银行与助保对象双方签订协议、发放贷款、档案管理的流程办理。

文章来源:分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