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乡 首页
衡阳县30岁的朱昌存被执行死刑,他为何要了83岁老人的命?

    2017年11月20日上午,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犯故意杀人犯朱昌存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故意杀人犯朱昌存,男,汉族,30岁,衡阳县溪江乡人。2016年2月2日,朱犯昌存酒后想起自家多名亲人相继离世,自己处境困窘,认为是刘仁初(被害人,殁年83岁)家房屋朝向破坏其家风水,遂到刘家滋事。朱犯冲进刘家厨房,申斥刘家坏了朱家风水,继而打砸厨房用品,还将刘仁初头部打伤。刘仁初逃到屋外,朱犯追上将刘仁初推倒并骑在其身上。朱犯昌存用头部撞击刘仁初头部,抓住刘仁初的头往地面及禾坪护栏上撞击,拿砖块多次击打刘仁初头面部,致刘仁初颅脑损伤并创伤性休克死亡。



朱犯昌存



    经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朱犯昌存犯故意杀人罪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判处朱犯昌存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朱犯昌存不服判,提出上诉。经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朱犯昌存的上诉,维持原判。经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朱犯昌存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