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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通识讲座)边际效用分析
经济学通识365】第七讲:边际效用分析

黄春兴 (正一君名人堂)

经济学通识  每周三篇  陪你共读

三位经济学家 冯兴元 朱海就 黄春兴 联合供稿
正一君书院出品
(冯兴元,社科院博导,德国博士后,勤奋学习的学者,被欧洲评为中国最年轻的经济学家之一)
  

上次提到水与钻石的悖论,也就是说,当个人极度需要水而水又极度缺乏时,譬如在沙漠把水喝光又见太阳高挂,她会愿意以手指上的钻戒去交换一杯水。这时,她觉得拥有水的价值远胜过拥有钻石。正准备交易时,突然天降甘霖,她会立即把交易叫停,因为这时水已经没甚么价值了。别忘了,她还是一样地渴;也别忘了,钻戒始终是她手上那颗。
  

由于钻戒和她对钻戒的喜爱都没发生变化,发生变化的只是她对于水的需要。所以,这悖论谈到的需要,只是她动心起念那时的需要。只有在沙漠把水喝光又太阳高挂的情境下,她才愿意以钻戒交换一杯水。假若她还有完全一样的第二颗钻戒,在喝完第一杯水的当下,她是不会愿意再以第二颗钻戒去交换第二杯水的。

  想喝第一杯水时的边际效用,是还没水喝时的边际效用。想喝第二杯水时的边际效用,是喝已完第一杯水时的边际效用。同样是喝一杯水,在不同情境下的边际效用是不同的。
  

我们在悖论中说明了:商品的价值决定于个人当时的边际效用。边际效用不同了,价值也就不同了。钻戒的价值没有改变,但前后两杯水的价值不同了。这个悖论不只是说:边际效用决定了价值。它也告诉我们:边际效用也决定了选择。在第一杯水时,她选择了水;在第二杯水时,她选择了钻戒。不论是选择水,还是选择钻戒,她都是在选择的当下比较了两种商品的边际效用。

所以,如上一讲谈的,最先出现在主观主义的是价值理论。在诠释水与钻石的悖论之后,我们明白选择是伴随着价值的出现而发生的。我们愿意选择的,自然是具有最高价值的东西。如果边际效用代表着价值,同时不同商品之间的相对价值也能呈显时,我们没有理由否定追求最大满足的个人不会选择最高价值的东西。于是,主观主义也就延伸到了选择:选择边际效用较高的商品。这准则就是大家耳熟的边际效用分析。
若回到基本的教本,边际效用分析可应用于探讨个人在运动后会想喝几杯水的选择。答案很简单,就是:喝到预期边际效用为负时,立即停止。理由是:如果边际效用为正,不论多少,多喝总是让人愉悦的。反之。如果预期是负值,为何还要虐待自己?
  

边际效用分析也可以应用到休闲时间的配置。譬如我每天晚上只有四小时的休闲时间,可以玩手机聊天,也可以看电视影片。假设两者行为都会出现边际效用递减,那么,最好就是把时间分配到玩手机聊天的边际效用等于看电视影片的边际效用。因为此时对时间配置的任何微调,都会得不偿失。譬如想增加一点玩手机聊天的时间而减少一点看电视影的时间,因调整前双方面的边际效用相等,而边际效用又会递减,于是,增加时间所能增加的效用就会低于减少时间所减少的效用。所以会得不偿失。

同样,边际效用分析也可用于个人的预算分配。假设我有一笔钱想用于买橘子和买巧克力,那么,最好的配置就是每一块钱能买到的巧克力或橘子的边际效用都相等。这例子和上面是一类似的,只是分配的是预算,不是时间。
  

也许最令人惊讶的是,边际效用分析可以用来设计刑事案件的惩罚大小。过去我们常听到乱世用重典的说法,但这不符合边际效用分析。任何刑事案件都是嫌犯想以犯罪方式去实现某种期待。如果刑法要达成吓阻的效果,就必须采取轻罪轻罚、重最重罚的边际罚则。譬如偷窃、抢劫、结伙抢劫、抢劫杀人这四类刑案,其罚则必须由轻到重,否则嫌犯在计算犯罪之预期利得的边际效用下,若是轻罪重判,会让其选择了较严重的罪刑。
  

请思考以下问题:

1
边际效用分析也可用于个人的预算分配。我说这例子和上面是一类似的,只是分配的是预算,不是时间。读者能否以上例的简单推理,说明本利的结论?
2
你能否试着将边际效用分析应用到个人对人生态度的抉择?多点金钱或多点休闲?
  

参考资料:

张维迎:《经济学原理》, 第1版。西北大学出版社,2015年。

米塞斯,路德维希·冯:《人的行为》,夏道平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