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客家民俗资料(物品)
征集范围
01
物品
征集一切与于都县人民生活、生产、社会活动有关的民俗资料(图书、票证、音像、摄影)和实物。
生活用具类,如灯具、烟具、木桶、水桶、各式衣、鞋、帽、头饰、配饰、轿子、独轮车、老式自行车等;
生产工具类,如犁、耙、锄、铁镰、纺织车等;
文化习俗类,如婚俗、丧葬、生育、祝寿、节庆等各种礼仪活动的实物;
以及其他所有与之相关的民俗物品、资料。
2
时间
所征集的物品一般应该是1978年以前所制作、所生产、所使用的,个别有民俗价值的工艺品、服饰等可以不受时间限制。
3
注意
尽量征集最早的、最后的、最少的、最独特的、最精致的、最具代表性和历史价值的,以保证所征集资料和物品的质量。
4
用途
上述物品(资料),将被于都县文化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长期收藏、保护、研究,并向全社会展出。
于都客家民俗资料(物品)
征集办法
1
采取接受捐赠、收购等方式进行征集。
(一)接受捐赠。民俗资料和实物持有人无偿捐赠其持有资料。为鼓励捐赠,文化部门向捐赠者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品。用于展示的实物资料,展示时将标明捐赠人姓名。
2
(二)收购。由专家对实物资料进行评估鉴定,确认价值,征得持有人同意后,有偿收藏其所持的实物资料。
对被征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作品、实物和资料,应同时附带收藏过程、背景说明等相关资料和记录。
于都客家民俗资料(物品)
其他事项
1
本次征集活动自2017年3月开始实施。
(一)2017年3月为筹备阶段。策划征集方案,下发相关文件及征集线索登记表;核准经费预算。
2
(二)2017年4月为宣传发动阶段。
通过纸质、网络媒体刊登征集公告等途经进行宣传,动员全县人民广泛关注,人人参与,积极捐赠。
3
(三)2017年5月起为实施征集阶段。
1、各乡(镇)文化站根据征集范围与内容,结合本乡(镇)实际情况,组织力量进行调查摸底,并填报《于都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征集线索登记表》,具体见附件。
2、市民可直接提供征集线索;这类资料持有者亦可直接到县文化馆捐赠。
3、县文化馆(非遗保护中心)组织专家依据各地提供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征集线索,进行现场查看,初步判定提供的实物价值。
4、市民同意捐赠的实物资料,经专家鉴定后,将由县文化馆收藏。
于都客家民俗资料(物品)
联系方式
1
于都县文化馆,地址:于都县广场东路文化艺术中心三楼
联系人:肖妍 李剑群
联系电话:0797-6233353
电子信箱:ydwhg_00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