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区 首页
刚刚,中央挂牌督办海南建省以来涉案财最多“黑老大”黄鸿发二审维持

3月11日上午,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就海南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该省唯一由中央政法委、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涉黑案件,海南昌江黄鸿发涉黑案及其“保护伞”案进行二审审理和宣判情况发布。


发布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其中,“黑老大”黄鸿发被判处**。该案是海南建省以来涉案人数最多、牵扯范围最广、出动警力最多、抓捕人数最多、受关注度最高、影响最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据介绍,自20世纪80年代始,以黄应祥为首的黄氏家族黑恶势力团伙通过在昌江县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逐渐树立了强势地位,并不断发展壮大。至1991年,该组织通过在昌江县开设赌场、不断吸收、吞并昌江县原“三角路帮”、“党校帮”等多股恶势力,并招揽社会闲散人员组建“**队伍”等,逐步形成规模,做大成势。至1995年3月,该组织为打击在昌江县开设赌场的竞争对手,垄断昌江县地下赌场行业,其首要分子黄鸿发组织人员实施了故意伤害姜贵苏致其重伤的恶劣性质犯罪案件。

        

据了解,上世纪八十年代末,黄鸿发及黄鸿金、黄鸿明、黄鸿波(已死亡)凭借其父亲黄应祥任昌江建委建安组组长的公职身份,作风蛮横,逞强争霸,黄氏家族在昌江恶名初显。1990年,黄鸿明纠集他人实施故意伤害行为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未被司法机关处理,黄氏家族在昌江地区恶名远扬。1991年,黄氏家族开始在昌江开设赌场,1995年为打击竞争对手,垄断地下赌场,黄鸿发组织、指挥林某等人故意伤害姜某某致其重伤,至此,黄鸿发黑社会性质组织正式形成。该涉黑团伙为牟取暴利,通过开设赌场、非法采矿、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大肆敛财,对昌江地区的赌场、铁矿、混凝土、石场、砂场、废品回收、娱乐场所、农贸市场、啤酒销售、烟花爆竹、土建工程、摩托车销售、典当行、驾校等多个行业、领域形成非法控制或重大影响。该组织利用在当地的强势地位,“以商养黑”,“以黑护商”,通过十几个经济实体攫取20余亿元的巨额非法收益,用于支持组织的运行、发展。

       

该涉黑团伙严格对内管理,形成明确的组织纪律和活动规约:组织成员必须服从黄鸿发、黄鸿明、黄应祥、黄鸿金的命令,不得挑战黄氏家族的权威,违者给予开除、赶出昌江地区等惩戒;非法收益由组织者、领导者掌控并分配,组织成员未经允许不得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组织成员按行业进行管理,下级服从上级。该涉黑团伙长期在昌江地区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大量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导致2人死亡、2人重伤、13人轻伤、5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造成昌江地区人民群众极大的心理恐惧,致使大量被害人不敢报案。

       

此外,为寻求非法保护,黄鸿发涉黑团伙以非法收益拉拢、腐蚀政府职能部门及政法机关领导干部充当“保护伞”,甚至还通过实施帮助“买官”等活动,为该组织在党政机关中安插亲信、扶植代理人,原昌江县委常委、公安局长麦宏章、政委陈东、副局长王忠东、副局长苏东彬、刑警大队大队长钟海东、县税务局副局长黄海平等领导干部均被其腐蚀堕化,帮助该组织逃避侦查打击,导致该涉黑团伙在昌江地区大肆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长期未被打击处理,严重干扰、破坏了昌江地区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经营、生活秩序,破坏当地政府及司法机关的公信力。

        

1月13日上午,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黄鸿发涉黑案及其“保护伞”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黄鸿发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16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黄鸿明,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等罪,数罪并罚,判处**,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限制减刑;被告人黄应祥、黄鸿金等187人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5年至1年不等刑期。对原昌江黎族自治县(以下简称昌江)县委常委、公安局局长麦宏章、原昌江副县长周开东等7名“保护伞”, 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2年半不等刑期。一审宣判后,黄鸿发等多人表示不服判决,要上诉。

       

3月11日,海南高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告二审判决结果,二审法院认为,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海南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光琼表示,在海南省委和省高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最高法院的正确指导,科学谋划,精心实施,行之有效地运用“五大举措”化解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诸多难题,有效确保“昌江10·26”案件的圆满审结,也成功打造了“小省办大案”的海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刑事审判品牌经验。

        

张光琼表示,“昌江10·26”案件的成功审结,是海南法院在省委和高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最高法院的直接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科学谋划、精心统筹、群策群力、优化审判资源配置、“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法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最集中、最全面、最有力的展现,同时也再次有力地彰显了海南法院坚决依法从严惩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能力和决心,为维护我省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法制化的营商环境真真切切地贡献了应有之力,也为助力全面决胜建成小康社会和我省自贸区(港)建设大局展现了海南法院的司法担当。     

         

据了解, 自党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省法院在海南省委和省高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最高法院和省委政法委的正确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重要决策部署,始终牢固坚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高线”和防范冤假错案的“法律底线”, 全力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刑事审判工作。截至3月11日,全省法院一审受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55件682人,审结35件481人;一审受理恶势力犯罪案件274件1431人,审结187件877人;二审受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16件432人,审结16件432人;二审受理恶势力犯罪案件82件467人,审结64件380人;审结“保护伞”案件16件33人。总体结案率为70.7%。在审结案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847人,重刑率39.03%,一审判处财产刑6962.5885 万元,二审判处财产刑3357. 5055万元,进入执行程序的涉案标的额4973.48万元,执行到位1087.55万元,执行到位率为21.9%;摸排涉黑涉恶线索114条237人, 移送99条183人,摸排“保护伞”线索145条153人,移送143件150人。       

        

据介绍,全省法院还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共发出司法建议18条。除“昌江10·26”案件外,海南法院已先后审结了五指山“月亮帮”黄图望等37人、“烟酒帮”陈伟光等61人、海口江东新区甘波等54人、屯昌郭斌等22人、临高符聪28人等一批社会影响恶劣、严重危害社会民生的涉黑涉恶案件,依法严惩了一大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沉重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

          

按照中央扫黑除专项斗争“一年打击遏制,二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常治”的总体目标要求,2020 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进入决战决胜的收官之年,也是走向实现“长效常治”的关键一年,也仍将是全省法院依法审判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重任在肩的一年。全省法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一是继续坚决贯彻 “从严从重从快”的惩治方针,立足审判职能依法从严惩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二是继续紧盯疫情防控特殊时期苗头性问题,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相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三是健全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效机制,不断推动全省刑事审判工作向前迈进。

推荐阅读
  • 12月10日,六枝特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周纯等8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该案涉案人数多,犯罪组织结构严密、层级分明,犯罪事实复杂、犯罪类型和犯罪桩数多,查扣赃款赃物数量大,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六枝法院审理的首例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1999年以来,周纯拉拢被告人贺伟经营“啤酒机”,吸纳擅长赌博的被告人李毅在“凯帝”开设赌场,吸引公职人员和商人参赌,从中抽头渔利,聚敛财富,动辄以暴力解决纠纷,逐步形成以周纯为组织者、领导者,李毅、王洪波、邢威、贺伟为骨干成员,陈虎、司义超、王海阳等人为其他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 10月15日,湖南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本次发布会介绍第十次集中宣判的56件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的情况,介绍了全省法院扫黑除恶工作举措,并发布4起典型案例。 截止目前, 全省法院一审审结黑恶犯罪案件1158件, 结案率为84.6%, 二审审结476件,结案率为88.5%。 黑恶犯罪案件情况 1.实施“套路贷”,巧取豪夺经济利益。 2.非法强揽工程,严重危害营商环境。 3.以传销为名,暴力劫取财物。 4.把持基层政权,侵占集体资源。
  • 全媒体记者翟小功 蟒蛇4550条、蟒蛇皮61790张及5112.05米、蟒蛇蛋29008个、蟒蛇肉28097公斤、蟒蛇油6254公斤、鳄鱼皮152张,走私数额达超5亿元,被称为全国最大走私蟒蛇皮案。 近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终审判决,被告单位海南东盛弘蟒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盛弘公司)被处罚金5640万元,东盛弘公司原总经理林某栋被判13年有期徒刑。 低价报关逃税600多万 2009年1月至2016年1月,东盛弘公司为降低经营成本,从越南、马来西亚等地采购蟒蛇皮和蟒蛇蛋后,采取低报价格方式从广西凭祥海关、海口美兰机场海关申报入境。
  • 长期把持农村基层组织欺压群众攫取非法利益安徽芜湖宣判33人“村霸”黑社会案 12月31日上午,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对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重点督办的汪国玉等33名被告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首要分子汪国玉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2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3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五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上世纪90年代,在原无为县牛埠镇集胜行政村,以被告人汪林忠(汪国玉之父,时任集胜村支部书记)、汪国玉、汪大贵为代表的汪氏宗族势力已初步显露。
  •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南国都市报海口3月11日消息(记者韩星)3月11日,海南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备受全省人民关注的“昌江10·26”黄鸿发等196人重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系列案件二审审理情况进行通报。 省高院在依法查明本案事实、证据后,依法对该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者、领导者黄鸿发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黄鸿明**,缓期二年执行,限制减刑。黄应详和黄鸿金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公安机关扣押在案价值25亿余元的涉案财产已组成资产处置小组另案处置。此外,此涉黑案其余人员均被从严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