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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网红吴永宁坠亡案二审开庭,双方同意调解
2017年11月,被称为国内“极限第一人”的吴永宁在攀爬高楼时失手坠落身亡。吴永宁家人认为“花椒直播”(北京密境和风科技公司旗下视频直播平台)对于用户发布的高度危险性视频没有尽到合理的审查和监管义务,至其子吴永宁攀爬高楼坠亡,吴永宁的母亲何某将密境和风公司起诉到法院。
2019年5月21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花椒直播赔偿原告各项损失3万元

11月14日,该案在北京四中院二审开庭。法庭上,双方均同意调解,法官宣布休庭,调解内容依法不对外公布。

极限运动第一人吴永宁坠亡
家属起诉直播平台

吴永宁生于1994年,湖南长沙宁乡人。吴永宁曾经在浙江横店影视城担任过演员。从2017年开始,吴永宁在花椒直播等各大主流网络平台发布了大量的徒手攀爬高楼等高度危险性视频,视频总浏览量超过3亿人次,因此拥有了上百万粉丝,成为了网络名人。“国内无任何保护,极限挑战第一人”的称号成为吴永宁的最大标签。


2017年11月8日,吴永宁在攀爬长沙华远国际中心时,失手坠落身亡。


吴永宁的母亲何某诉称,花椒直播明知吴永宁发布的视频都是冒着生命危险拍摄的,其拍摄过程中很可能会发生意外,但花椒直播为获取更大的盈利,未对吴永宁的行为予以告诫和制止,也未对其发布的危险视频采取删除、屏蔽、 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未对吴永宁尽到安全提示、安全保障的义务。且吴永宁坠亡时,正处于和花椒直播的签约期内,花椒直播对其死亡有直接的推动和因果关系,应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一审判决直播平台赔偿3万

2019年5月21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北京互联网法院认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在虚拟的网络空间中亦对网络用户负有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应仅包含审核、告知、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措施。此外,花椒直播平台具有盈利性,与吴永宁共同分享了打赏收益。因此,此案中花椒直播应对吴永宁承担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

结合此案,法院认为,吴永宁上传“花椒直播”平台的视频大部分为高空危险视频,其攀爬及表演高空危险动作过程中未穿戴防护设备,亦缺乏相应的安全保障。花椒直播在明知或应知吴永宁上传的视频内容具有危险性,并可能产生风险的情况下,而未对吴上传的危险视频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措施,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北京互联网法院对此案一审宣判,认定花椒直播应对吴永宁的坠亡承担相应的网络侵权责任。但吴永宁本人应对其死亡承担最主要的责任,花椒直播对吴永宁的死亡所承担的责任次要且轻微,应赔偿吴永宁母亲何某各项损失共计3万元。

二审开庭,双方庭上同意调解

一审宣判后,花椒直播提出上诉。11月14日,该案在北京四中院开庭。二审全流程采用线上审理的方式进行,由北京四中院副院长程琥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石东弘、张勤缘组成合议庭。

花椒直播上诉称,吴永宁进行的高空极限挑战行为属于自甘冒险,平台对于吴某的坠亡不具有任何过错,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平台已经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提供存储空间的行为不属于加害行为。
吴永宁的母亲则辩称,花椒直播对吴永宁的持续冒险行为以及因冒险而坠亡存在主观过错,对吴永宁冒险行为的放任、诱导和鼓励,属于加害行为和侵权行为;花椒直播对吴永宁的持续冒险行为以及因冒险而坠亡存在的主观过错,一审适用法律正确、说理充分、逻辑严密、判决合理。
据了解,二审开庭前,合议庭组织双方当事人通过北京法院电子诉讼平台在线进行了证据交换与质证。庭审过程中,双方围绕案件三个争议焦点,即花椒直播对吴永宁是否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花椒直播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吴永宁的行为是否为自甘冒险行为以及花椒直播是否应当减轻或免除民事责任等发表诉讼意见,进行了法庭辩论。
开庭过程中,双方均表示愿在法庭主持下接受调解,随后法官宣布休庭,案件未当庭有审理结果。

来源:宁乡零碎味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