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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希望的田野上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新中国成立伊始,百废待兴,困难重重,恢复和发展生产等工作亟待进行。为了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1950年6月,中共七届三中全会召开,毛泽 东在会上指出,要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土地改革工作。同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正式颁布,它规定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至此,一场轰轰烈烈的土地革命在中华大地上蓬勃开展。宁乡也在这场土地改革运动中,迎来了崭新的发展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颁布后,宁乡县委立即成立了土地改革委员会。1950年10月,第一批土改试点在梅湖、福田、正农桥、石歧、奇观、黄材六个乡进行。同年12月,试点乡的工作全面结束。从1951年1月起,全县土改运动全面铺开。86岁的陈绛君曾亲身参与我县第一批和第二批的土改工作。回忆起土改的情形,陈老至今记忆犹新。

陈绛君说:“第一步进行宣传发动,组织土改队伍。这段工作比较艰苦,因为刚刚解放不久,社会情况也比较复杂,思想斗争比较严重,群众存在惧怕心理。”

当时土改的方针是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所以土改要成功,就必须团结好贫苦百姓,组织出一支阶级队伍。为此,土改队员们想了不少法子。

原宁乡县土改工作队队员,原宁乡县第九届、十届、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彭勇说:“到一个地方搞土改,首先要访贫问苦,看这个地方谁最苦谁最穷,谁是雇农,就到这个贫苦对象家去访问,然后就跟他建立关系,这叫扎根。扎下根以后就依靠他去串联其他贫雇农,组成这个贫雇农小组,形成一个力量,就叫做土改的基本力量。再依靠他们,来进行土改斗争。”

土改第二步,依照政策、法令,划分农村阶级成分。期间,土改工作队组织群众学习《土地改革法》《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明确了划分阶级成分的具体政策和界限。紧接着,开展对敌斗争,保证土改顺利进行。同时,没收封建土地、房屋及财产,分配胜利果实给翻身的农民。1951年8月底,全县土地改革运动基本结束。土改运动取得巨大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缺失。针对这一情况,1951年8月至1952年3月,全县开展了土改复查工作,作为土地改革的“收尾战”。这项工作解决了改革过程中存在的不彻底和若干遗留问题,真正实现了耕者有其田,为恢复和发展农村经济打下了基础。

陈绛君说:“之所以必须进行土改这场战争,是因为解放前已经形成了严重的贫富差别,生产资料掌握在地主手里,在当时那个环境之下,这个改革就非改不可。要想解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这个问题,生产关系就必须改变,生产力才能发挥出来。”

土改期间,查田定产工作也在紧锣密鼓进行中。查田定产以乡镇工作为落脚点,查实田亩,按质定产,将工作细致落实到每个农户的丘、块耕地上。查田定产工作结束后,我县对农民土改时分到的土地、房屋和城镇居民的房产,实行定权发证。这两项工作的开展,对彻底消灭封建土地所有制,巩固土地改革成果,发展生产,保证国家农业税收,密切党群关系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也为后来推行农村各项政策提供了计算经济指标的依据。

宁乡是农业大县,但解放前农业生产十分落后。全县5.5%的地主阶级占有了全县45%的耕地,而占农村人口51%的贫雇农只拥有5.39%的耕地面积。久而久之,农业生产力被束缚。土地改革的胜利,使农民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宁乡农业的发展进入了新时期。一种新的合作模式,悄然开花。

农民实现耕者有其田后,由于各家劳力、技术、生产水平的不同,很快出现了贫富差距。为了消除这一现象,县委遵照党中央“对农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必须经过合作化道路”的指示,从1951年开始,积极引导广大农民走农业合作化道路。同年春天,宁乡第一个农业生产临时互助组——“王国华互助组”成立了。紧接着,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相继出现。1956年10月,全县基本实现了农业生产高级合作化,完成了以公有制集体经济取代个体私有经济的历史变革。

原宁乡县农业局办公室主任易南强说:“互助组还不能全部解决问题,就成立了初级合作社,那时候生产资料还是属于个人所有。初级合作社成立了两年多后,由于资金太少,劳动力少就成立了高级合作社,高级合作社的生产都是统一组织,统一领导。

▲丰收。

1958年,人民公社在全国农村普遍建立。宁乡的人民公社历经27年,期间为修建黄材水库、洞庭水库、田坪水库和灌区干渠等一大批农田水利重点工程发挥了巨大作用,到1984年才全部撤销,恢复乡的建制,成立乡(镇)人民政府。人民公社撤销前,1980年,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文件。1981年,县委发出关于试行《包产到户、包干到户责任制若干具体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放宽了对包产到户的限制,将被农民誉为“第二次土改”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上了历史的舞台。

时至初秋,大成桥镇李佑章家的稻田里孕育着沉甸甸的收获。与土地打了一辈子交道的他,对田地有着一份特殊的感情。老人笑着告诉我们,现在自家的田就是当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分下来的。

李佑章说:“第一次责任制到户,大家都是手舞足蹈,欢欢喜喜的,都盼望着赶快分田,自己就有田种了,有饱饭吃了,都特别开心。”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大发展。有数据显示,1982年,全县粮食总产量达到7.5亿公斤,比1981年增产1亿多公斤。不过,第一轮土地承包期间,一些问题也逐步显现。1995年12月,县委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工作的若干规定》的文件,明确了水田承包延长期限为30年,即从1996年1月延至2025年12月底。同时建立土地使用流转制度,进一步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促进了农业规模经营,确保了农村经济的持续快速稳步发展。

李佑章说:“当然这个分田到户好,你像种田,一个家里有四个劳动力的话,就可以让三个劳动力去外面打工赚钱,这样家庭收入增加,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国家的政策是真的好。”

▲宁乡县第九区土改情况表。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全县又进行了供销、信用、农技、农机等配套改革,进一步开放集贸市场,发展乡镇(社队)企业,促进农村经济得到迅速发展。1985年,根据党中央一系列指示精神,宁乡实行第二步农村改革,将农业指令性计划改为指导性计划,取消农产品统派购任务,实行合同收购和市场收购,同时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农村商品经济,发展重点户、专业户,实施扶贫工程,建设好革命老区,全县农村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了“旧貌换新颜”。

进入新世纪,宁乡农业也开始迈入发展的“快车道”,调整农业结构,培优农业产业,推广农业技术,转变发展方式、壮大集体经济、改善人居环境,农业农村发展迎来了质的飞跃。2000年至2018年,宁乡农业总产值由31.6亿元增至164.77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535元增至26985元,优质稻面积不断扩大、优质商品粮份额不断增加,曾连续11年蝉联全国、全省粮食生产先进县。“宁乡米”品牌凸显、香飘海内外,宁乡花猪百亿产业初具雏形、关山葡萄、灰汤贡鸭、沩山茶叶等一批特色产业发展势头强劲,“旅游+农业”创收效益显著。

宁乡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罗德辉说:“宁乡的农业农村发展能取得现在的成绩,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个是领导的重视,第二是政策的延续,第三是新型主体的加入。未来绿色农业是我们农业发展的方向,我们的目的跟乡村振兴的目标是一样的,那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

如今,一幅风光秀美、宜居宜游、产业兴盛的乡村振兴美丽画卷已在楚沩大地徐徐展开。相信未来,宁乡农业将在新时代的浪潮中,在希望的田野上,奏响更加华美的乐章!


来源:宁视界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