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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监专栏】请收好这份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知识锦囊(第七章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问题)

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问题

111、特种设备包括哪些?

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特种设备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112、特种设备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有什么要求?

国家按照分类监督管理的原则对特种设备生产实行许可制度。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生产活动:

(1)有与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2)有与生产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和工作场所;

(3)有健全的质量保证、安全管理和岗位责任等制度。

113、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要怎么进行?

(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情况书面告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应当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或者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114、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所使用的特种设备有何要求?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115、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履行哪些义务?

(1)建立并且有效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管理制度、以及操作规程;

(2)采购、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下同),并且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采购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特种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3)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建立人员管理台账,开展安全与节能培训教育,保存人员培训记录;

(4)办理使用登记,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设备注销时交回使用登记证;

(5)建立特种设备台账及技术档案;

(6)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章作业行为;

(7)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及时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及其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定、校准,下同)、检修,及时提出定期检验和能效测试申请,接受定期检验和能效测试,并且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8)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发生事故及时上报,配合事故调查处理等;

(9)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节能必要的投入;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使用单位应当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116、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办理应提交哪些资料?

锅炉、压力容器(气瓶除外)、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应当需要按台(套)向登记机关(具体办证地址:市民之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办理使用登记,车用气瓶以车为单位进行使用登记。气瓶(车用气瓶除外)、工业管道应当以使用单位为对象向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

按台(套)办理使用单位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相应资料,并且对其真实性负责:

(1)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

(2)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

(3)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车用气瓶安装合格证明);

(4)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使用前首次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提交使用前的首次检验报告);

(5)机动车行驶证(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机动车登记证书(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车用气瓶);

(6)锅炉能效证明文件。

按单位办理使用单位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时,应当向登

记机关提交以下相应资料,并且对其真实性负责:

(1)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

(2)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

(3)监督检验、定期检验证明;

(4)《压力管道基本信息汇总表——工业管道》,《气瓶基本信息汇总表》

117、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需要设置时)和相关人员岗位职责;

(2)特种设备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和有关记录制度;

(3)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锅炉能效测试申请实施管理制度;

(4)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管理和培训制度;

(6)特种设备采购、安装、改造、修理、报废等管理制度;

(7)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8)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9)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管理制度。

118、特种设备操作规程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所使用设备运行特点等,制定操作规程。操作规程一般包括设备运行参数、操作程序和方法、维护保养要求、安全注意事项、巡回检查和异常情况处置规定,以及相应记录等。

119、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技术档案包括哪些内容?

(1)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2)《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3)特种设备设计、制造技术资料和文件,包括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含合格证及其数据表、质量证明书)、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书、型式试验证书等;

(4)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和修理的方案、图样、材料质量证明书和施工质量证明文件、安装改造维修监督检验报告、验收报告等技术资料;

(5)特种设备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和定期检验报告;

(6)特种设备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7)特种设备及其附属仪器仪表维护保养记录;

(8)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校验、检修、更换记录和有关报告;

(9)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及事故处理报告。

120、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哪些人员须持证上岗?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12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种类与项目包括哪些?


12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如何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1)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向特种设备考试机构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报名参加考试;

(2) 申请人员参加特种设备考试机构组织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

(3) 申请人员持考试合格凭证向考试机构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123、特种设备销售单位应履行哪些义务?

 (1) 特种设备销售单位销售的特种设备,应当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其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应当齐全。

(2)特种设备销售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检查验收和销售记录制度。

(3)禁止销售未取得许可生产的特种设备,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124、国家对特种设备的哪些环节进行监督管理?

国家对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实施分类的、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125、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有什么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应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宁乡市场监督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