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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对外发布通知,为进一步加大降费力度,切实减轻社会负担,自2019年7月1日起,降低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出入境证照类收费、商标注册收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其中,因私普通护照收费标准,由 160 元/本降为 120 元/本。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由 80 元/张降为 60 元/张。
对2019年7月1日前应交未交的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补缴时应按原标准征收。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对降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
通知全文如下
来源:宁乡在线网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