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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欧泽红、胡澳两人是宁乡本地人,两人长期混迹于各种打架场合,俗称“站墙子”。2017年6月以来,两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宁乡市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2018年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让他们进入了警方的视线。
监控视频显示,2018年3月20日晚,被告人胡澳开车经过宁乡市玉潭街道环路翡翠园门口路段时,遇到被害人杨某等人醉酒拦车,被害人杨某等人将被告人胡澳拖下车。被告人胡澳便打电话请被告人欧泽红帮忙。
监控显示,被告人欧泽红从车内拿出凶器,从背后将受害人杨某砍倒在地,随后民警赶到现场,欧泽红丢掉凶器后立马跑走。
后经民警对案件的梳理发现,被告人欧泽红 、胡澳等人还在宁乡城郊多地涉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犯罪事实。
在审理过程中,宁乡市人民检察院发现被告人欧泽红有遗漏的罪行,应当一并起诉和审理,在庭上两名被告人对检察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均无异议。
来源:宁乡公安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