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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宁乡男子对警察又踢又咬?判了!

2019年1月16日,宁乡市公安局玉潭派出所接110指令后,着制服前往宁乡市人民医院处理打人警情,民警对涉嫌殴打他人的彭某进行口头传唤时,在没问清缘由的情况下,彭某军便阻挠民警,制止民警带走其弟弟。
随后,民警向彭某军解释,其弟涉嫌殴打肇事司机,需要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解释后,彭某军依旧不依不饶,同时,彭某家属也加入阻扰,围观群众逐渐增多,为避免出现不良影响,出警民警随即拨打电话请求增援。

增援民警到达现场后,再次向彭某军及其阻扰家属进行了解释、劝诫和警告,但彭某军不为所动,严重阻碍了民警现场执行。

于是,民警决定将彭某军、谢某(彭某妻子)一同传唤至派出所。在与民警推搡争论的过程中,彭某军情绪激动,踢、打了旁边的民警,并在传唤至派出所的路途中,因民警担心其使用手机攻击民警,要求其暂时交出手机由民警保管,彭某军拒绝并咬伤了该民警。

彭某军暴力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彭某军的指控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检察院提出对被告人彭某军判处两个月拘役,建议不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符合法律规定与本案具体情节,且被告人彭某军自愿认罚,本院予以采纳。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彭某军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二个月。

来源:零碎味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