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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签发首张“一次台胞证”


8月13日晚,河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石家庄口岸签证处为台胞刘女士签发了“一次台胞证”。

8月13日晚,河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石家庄口岸签证处为台胞刘女士签发了“一次台胞证”,这是7月24日河北省开通了外国人口岸签证和台胞办证业务以来签发的首张“一次台胞证”。

刘女士介绍,她以前办理的“台胞证”已经过期,起程前没来得及重新办理,听说石家庄正定国际机场有了外国人口岸签证和台胞口岸办证权,在联系确认后,她直接飞到了石家庄。提交所需手续后,刘女士很快拿到了“一次台胞证”,顺利通过了边检入境。

据了解,“一次台胞证”是“一次入出境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主要签发对象为未持有效出入境证件抵达入境口岸的台湾居民,包括其原所持“台胞证”损毁、遗失、被盗抢等具体情形。“口岸签证”又称“落地签证”,是经国务院批准和公安部委托,地方政府在对外开放的口岸设立签证机构,为出于人道原因需要紧急入境、应邀入境从事紧急商务、工程抢修或者具有其他紧急入境需要的外国人,以及符合规定的外国旅游团体办理签证的特殊签证方式,是使(领)馆签证的重要补充和国际社会的通行做法。河北省开通此项业务后,为目的地是河北的没有办理签证的外国人或未持有有效“台胞证”证件的台湾居民提供了很大便利。

转自:河北新闻网

编辑:Li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