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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
  5月3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委托,常务副主任白云萍主持会议,副主任李小平、陈建国、盛建良、蒋自平,秘书长高宏华和其他委员共31人出席会议。副市长方国强、李林,市政协副主席胡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葛志军,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有关部门、各辖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对《常州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草案)》进行了一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该《条例(草案)》的说明,并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近年来,常州认真践行“公交优先就是百姓优先”的发展理念,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连续三年达交通运输部5A级水平。但在实践中,也存在日常运营、保障能力、服务水平等新的矛盾和问题。为规范和指导公共汽车客运行业健康发展,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常州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确定为2018年立法项目。
  市政府有关部门积极借鉴南京、无锡等市在公共汽车客运日常管理和地方立法方面的先进经验,结合常州实际,经过反复论证,起草形成《条例(草案)》一审稿。据悉,《条例(草案)》分七章,共六十一条,对公共汽车客运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运营服务、运营安全、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都进行了规范。按照规定,《条例(草案)》将于近期向社会公布,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
  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开发园区改革创新和转型发展情况的报告。近年来,常州省级以上开发区作为重大项目招引的主力军、特色产业培育的主阵地、体制机制创新的主战场、产业转型升级的主引擎,挑起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梁。会议建议,全市开发园区要坚持规划引领,完善发展格局;坚持创新发展,推动转型升级;坚持深化改革,激发内生动力,全面提升发展质量和内涵。
  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江苏省保护和促进台湾同胞投资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今年3月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对《江苏省保护和促进台湾同胞投资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委托部分辖区人大常委会开展自查。会议围绕深入贯彻实施好条例指出,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明确新时代对台工作的站位和思路,切实增强依法指导、管理、服务能力,拓宽常台经贸交流合作领域,优化台资产业结构,重点推进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合作;同时深化民间基层交流交往,支持台湾青年来常就业和学习生活。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因地制宜推广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开展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在今年初的市人代会上,陈伟斌等23位市人大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因地制宜推广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开展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的建议》,被确定为市人大2018年“一号议案”。就办好“一号议案”,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开展“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动,邀请市人大代表实地调研常州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听取人大代表意见。会议要求,下一阶段,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要坚持建管并举、力求实效,确保完成年度目标。政府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项目立项审批、招投标、工程监理等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安全和资金安全;同时,要研究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运行维护管理体系和机制,确保一次建设、稳定运行、持续发挥作用。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依法规范履职的规定》。根据《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规范组成人员的履职行为,强化制度约束,定期通报履职情况。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