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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这个问题!晋城交警3天已处罚52名车主!全部扣1分罚200!
近日,市公安交警二大队再向不文明交通行为“亮剑”,严查夜间乱用远光灯交通违法行为。
行动开展以来,三天时间共有52名驾驶员受到处罚。

对于这一大快人心的举措,网友表示赞许,并呼吁大家以后不要任性开远光灯了。
  
3天逮住52个“晃眼”司机

今年2月份,开学第一天,两名学生在市区过马路的时候,就被车撞。据肇事车辆的行车记录仪显示,导致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面驶来的车辆开着远光灯,造成驾驶员根本看不清前面的情况。

“今年以来,多起交通事故当事人反映,在事故发生前,因为对向车辆远光灯太亮,无法判断前方情况,导致事故发生。”市公安交警二大队一位交警介绍。
针对这种情况,该队在10月25日至27日,连续三天在辖区新兰岗、泽州公园北门、兰花岗等多个路段集中开展夜查行动,严厉打击夜间在市区照明条件良好的情况下,车辆乱用远光灯的交通违法行为。

这是市公安交警二大队今年继给斑马线安装监控设备、抓拍处罚不礼让斑马线行为等举措之后,再次向不文明交通行为“亮剑”。

为了取证,执勤民警专门携带了摄像机,对车辆乱用远光灯行为进行拍摄。
三天时间,共有52名驾驶员受到处罚。根据相关规定,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将受到罚款200元、记1分的处罚。

市公安交警二大队队长李渊表示,该大队将会继续严查乱用远光灯交通违法行为,他提醒广大驾驶人,滥用远光灯危害很大,现在市区夜间照明条件非常好,请大家尽量不要使用远光灯,与人方便就是与己方便。
远光灯的危害!

远光灯在两车交会时,会使对向车辆驾驶人“瞬间致盲”,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滥用远光灯对道路交通安全所造成的危害不亚于醉驾。
  
  司机乱开远光灯,害人也会害己,如果对方司机眼睛出现瞬间盲区时一旦担心自己车子的右侧可能有危险(如深沟、大石头、行人、悬崖等),就会本能地将车往里打,这时极有可能发生撞车事故,造成两败俱伤。
  
而且,低速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会加大车辆油耗,同时也会影响蓄电池的使用寿命。真的是损人不利己!

如何使用远光灯?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机动车使用远光灯的情况进行了充分解释。

《条例》规定,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遵守下列规定: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机动车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在日常生活中,类似在提示前车、提醒来车变换灯光时可以变换远近光灯,也可以在夜间没有照明设施、路况不熟悉路段使用远光灯,但前提是在会车或发现行人、非机动车时变换为近光灯。

如果违反法律规定,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依法最高可处以200元的罚款、记1分。
来源:太行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