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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对电动车遮阳伞进行拆除

11月1日起,阜城道路交通环境和秩序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进入第二阶段。经过两天的劝导,11月3日起,我市开始对闯入限行区域的载货三轮车实施处罚,并对电动车私自加装的遮阳伞等进行拆除。

相关宣传已持续一个月

10月10日,阜城道路交通环境和秩序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动员大会召开,百日整顿办公室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以条幅、电子屏幕、传单、宣传车等形式营造宣传氛围,在前期攻坚阶段共启用宣传车28台、LED电子屏269处、传单2万份,7个公交车调度室、6条线路,300多辆公交车车载电视巡回播出,1400多辆出租车利用LED顶灯、4个车站大门前、候车厅LED显示屏均有百日整治内容滚动播放。

拆除电动车遮阳伞3000个

11月1日,“百日攻坚行动”进入第二阶段。经过两天的劝导,11月3日起联合执法队开始对电动车私自加装的遮阳伞等进行拆除。

当日上午,记者在清河路金牛巷路口看到,交警、交通、城管、社区工作人员共同配合,拆除电动车遮阳伞200多个。

据阜阳市交警支队相关人员介绍,电动车的稳定性、制动性能较差,加装遮阳伞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危及行人和车主安全。这是我市第一次对电动车司机假装遮阳伞的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初步统计,当日阜城大约拆除遮阳伞3000多个。

载货三轮闯入限行区域受处罚

11月1日起阜城4条主干道限制载货三轮车通行,分别为颍州路(北京路至清河路)、清河路(颍上路至西二环路)、颍上路(北京路至一道河路)、阜王路(临泉路至一道河路)。

限制通行时间为每天的早7点到晚7点。在此期间,上述路段禁止各类载货三轮车上路行驶。

这里所说的载货三轮车包括电动三轮车、机动三轮车、三轮汽车等各类三轮车,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快递三轮车除外。

11月3日开始,交警部门对闯入限行区域的载货三轮车实施处罚。对无证驾驶机动、电动等三轮车的按照无证驾驶处罚;对于有驾驶证、闯禁区的行为按照违反禁令进行处罚,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当日上午,清河路金牛巷路口共有两辆载货三轮车受处罚,均为有驾驶证闯禁区。其它路口也有载货三轮车受处。

妨碍执行公务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11月3日9时40分左右,阜阳市汽车中心站(南站)红绿灯路口,联合执法队在路面查处非机动车违法行为。

一名男子骑电动自行车走机动车道被拦查纠正。该男子先是企图加速强行通过,被执法人员拦下后,男子拒不配合。

男子出口辱骂执勤人员,又对执勤特巡警使出“锁喉功”。民警当场将该男子制服,带往开发区分局接受进一步处理。

百日整顿办公室相关人员表示,从11月3日的情况来看,大部分市民能主动配合集中整治行动,并主动拆除电动车遮阳伞。

警方提醒,遇有执法人员依法开展工作时,市民必须服从管理。对于妨碍执行公务的,警方将根据情节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追究其治安或刑事责任。

小编觉得拆除电动车遮阳伞对于交通安全是一件很好的事,我觉得是可以提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