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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车让人还是人让车?睢宁的这些司机们,您可长点儿心吧!

自五月份开始,睢宁“车让人”正式实施,在辖区多个重要道路路口安装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抓拍系统,严查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行为,车让人政策实行之后,驾驶人素质有着明显的提高,也得到了睢宁群众的众多好评。

大多车主都很配合,积极地步入创建文明社会的队伍中去,但是仍有“车让人”变成了“人让车”的事件出

今天小编给大家爆料一些不礼让行人的行为

快来看看有没有你认识的














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会受到哪些处罚?

(一)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慢行的  依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处以五十元罚款 记3分。

(二)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依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处以五十元罚款 记3分。

(三) 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依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处以五十元罚款 记3分。


车让人让出一份文明、人让车让出一份安全

在此,也请大家转告身边的亲朋好友

文明礼让行人,遵守交通规则

否则下一期上榜的可能就是你

来源:无线睢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