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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国家传来大消息,关系到中国每个人

刚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征求意见稿)》。根据征求意见稿,非法集资参与人应当自行承担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

什么意思?直白的说法是:只要你买的理财事后被认定为非法集资,你将自己承担一切后果。

骗子固然可恨,非法集资诈骗案受害者固然可怜,但是政府不能确保100%帮受害者追讨资金。有些已经被洗出境的资金,可能的确很难追回。毕竟,政府的钱,其实是纳税人的钱,用纳税人的钱,来帮你交“智商税”,这不公平,不是吗?

但是,已经被非法集资案诈骗的受害者不要慌张,这里主要是一个责任认定,资金该清退的还是会清退的。该条文主要明确的是一个“政府不兜底”的态度。

二、

最近几年,互联网金融发展如火如荼,挂羊头卖头肉搞集资诈骗的案例也是不计其数。综观近年来的案例,不难发现主要有以下几个突出问题:

一是发案地域相对集中,部分地区风险突出,下乡进村趋势明显,跨省非法集资案件大量增加。

二是涉案领域集中在网络借贷平台、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农民合作社、房地产业、地方交易场所等重点风险领域。

特别是非法集资组织化、网络化趋势日益明显,线上线下相结合,传播速度快、覆盖范围广、风险积聚迅速。

三是集资方式以直接吸收公众存款、投资理财等为主,以虚拟货币、消费返利、私募股权投资等名义的非法集资层出不穷、花样翻新,迷惑性强,辨别难度大。

这些金融骗局的特点往往是:把自己打扮成高回报率、高科技的高富帅,利用下一个人的资金补足上一个人的收益,击鼓传花,把一波波心怀暴富梦的人们坑进来。而一旦有人卷钱跑了,一旦再也没人参与,那么所有的钱都会打了水漂,崩盘只是早晚的问题。

无论是国产的泛亚、e租宝、中晋,还是国外传来的什么mmm金融互助、WV梦幻之旅,最终的故事大同小异:当鼓声停止之时,庞氏骗局的链条会忽然断裂,只剩一地鸡毛。等到投资者恍然大悟时,已经为时已晚!

事实上,只要稍加理性分析,这些骗局都容易逐个击破。但是为什么非法集资等传销现象在全球尤其在中国非常盛行呢?这主要归结于以下几点原因:

1、贪图暴利的心理,总希望能够快速致富。

2、信息的不对称,导致越是落后的地方,非法集资等传销现象非常盛行。

3、最重要的是侥幸心理,每个人都认为自己不会接最后一棒。

4、责任推脱心理,赚钱是自己的,亏了钱就是别人和政府的错,最终不断的去找有关部门闹事。

三、

终于,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了《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征求意见稿)》。这一条款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等于是让民众认识到参与非法集资的巨大风险,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

这种风险自担的意识,相当于金融行业的打破刚兑,这是一个国家金融体系健康的真正象征,也是一个国家民众风险意识觉醒的象征。

当然,政府出台这个“不兜底”的条款,归根结底,还是一种警示教育:普通投资者在日常生活中提高警惕,远离非法集资!

只有这样,才能让他们参与任何一次集资等传销行为,事先会想两个问题:

1、这是否属于非法集资等传销?是还是不是,这是一个大问题。

2、如果参加这个非法集资等传销,受到了损失是否自己承担?

国家警示固然重要,但投资者主观意识上的重视才是治本之策: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要为蝇头小利就冲昏了脑袋!这个世界,不承受较大幅度波动,而能够取得10%以上年化率的资产,其实是很少的。

你贪的可能是人家给的高息,但人家要的是你的本金。对那些承诺高收益而低风险的投资,一定要瞪大眼睛,更不能指望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永远不要以为自己比别人高明,能够逃过击鼓传花的最后一棒!即使你在前100次都侥幸脱险,但第101次的陷落,你就将永劫不复。只有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和别人一样无知,你才真正走上了智慧之路!

四、

那这份文件的出台对我们有什么影响呢?

首先,互联网公司和金融机构等要非常谨慎的看好自己的平台,否则将被严惩。

其次,站台人,代言人,销售人也要非常谨慎的选择合作商,否则也会被严惩。

再次,对于还想犯罪的非法集资主体,等待你们的将是全国的跨省联动抓捕。

最后,作为个人,不要再抱任何侥幸心理,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骗局!不要被眼前高利诱惑蒙蔽双眼!

金融,一半是信用,一半是风险,没有无风险的暴利,暴利往往是骗局;人性,一半是善良,一半是丑恶,只有约束人内心的丑恶,才能让善良绽放出美丽的花朵。只有我们承认人性本恶,才能真正懂得和践行人性之美。

抛弃幻想吧,以后的损失只能你自己承担,这是一个风险觉醒的时代!

天下永远没有免费的午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