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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古邳镇肇事逃逸 驾驶证被记12分

3月14日9时57分许,年近40的睢宁县古邳镇男子纪某某驾驶苏C797C8号小型轿车上道路行驶至枣睢线(251省道)54公里500米处时,与余某某驾驶的苏C60580号大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纪某某却弃车逃逸了,县交警大队古邳中队在经过调查掌握全面情况后,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第二款、《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纪某某罚款壹仟元,驾驶证记“12分”的行政处罚。

      另外,纪某某还将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目前事故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来源 睢宁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