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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9时57分许,年近40的睢宁县古邳镇男子纪某某驾驶苏C797C8号小型轿车上道路行驶至枣睢线(251省道)54公里500米处时,与余某某驾驶的苏C60580号大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
另外,纪某某还将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目前事故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来源 睢宁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