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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两卖”升级版:开发商把房卖给“自己”

听说过一房两卖的,可没听过开发商一边卖房子给别人,一边再卖给自己的”。石家庄市无极县的刘女士首付一百多万购买的一处商铺,却又被开发商卖给了别人,这个“别人”,正是开发商的股东和监事。

商铺建成半年多至今,刘女士为要回商铺,找过开发商、县政府;也去市里、北京信访过。开发商希望能退还首付款,并给予适当补偿了事。刘女士表示无法接受,“商铺价格已经翻了一番,而且县里也没有位置这么好的商铺在售了”。

近日,无极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王成起告诉“北京时间”,县里非常重视此事,县领导多次要求积极解决,但因属于民事纠纷,官方无法强制解决。开发商负责人表示,正在协调赔偿问题。房屋备案人称已从开发商离职,不清楚存在纠纷。


“一房两卖”升级版:开发商把房卖给“自己”


县城中心首付百万买商铺

商铺备案成了开发商股东

2013年底,商铺并未如期动工。2014年起开工建设,到2016年建成,期间刘女士等人多次询问交款事宜,均被销售人员告知耐心等待。

2016年初,刘女士在当地电视台看到中央广场商铺招租广告,再去售楼处询问,对方依然不提交款的事,并解释称集体招租租金高,租出去就通知购房人和租房户签协议。

直到2016年8月,刘女士接到一位购房户的电话,称其所购的中央广场商铺已经被转卖,还在房管局备了案,为此约刘女士一起维权。“当时我都不信,觉得房子都买了,白纸黑字的合同也签了,怎么可能给了别人。我们后来联系上了另外三个购房人,一起去房管局查,发现真的备案了”。

刘女士托房管局工作人员帮忙查询详细备案情况,得知他们五人购买的商铺2015年11月在房管局做了备案,购买人都是“于洪涛”。当时,他们通过查询工商注册资料发现,“于洪涛”是宝裕公司的股东及监事,公司注册资本两千万,2015年年报显示,魏子武出资1200万,于洪涛出资800万。

发觉受骗的刘女士等人找到开发商,工作人员承认商铺已经无法交付,称公司经历多次老板更换,出现了一些混乱,房子卖重了。工作人员给出的解决方案是换成广场另一侧的商铺,或者退还购房款。

购房者反被开发商起诉

“房价涨了那么多,不能单纯退款了事。广场那边的商铺不临街,位置比我们的差远了。”刘女士等人无法接受该方案,开始去找官方要说法。

“住建局说我们买房的时候开发商没有预售证,是私下的销售,后来开发商拿着正式合同做了备案,房子就是备案人的。这属于民事纠纷,需要和开发商协调解决。”

刘女士等人本打算继续维权,却在这时候收到了法院的消息,开发商以未如期交款为由起诉购房者,请求判决解除合同。“我们上当受骗了,反倒成了被告”,刘女士等人决定找律师应对起诉,“后来开发商可能觉得赢不了,就自己撤诉了”。

之后的几个月里,有两户购房人同意了退款,但具体赔偿数额,刘女士无法得知。

官方称已冻结商铺协调解决

1月16日,无极县住建局张姓负责人告诉“北京时间”,中央公馆项目是该县的重点工程,住建局在了解纠纷情况后,积极协调解决,已经把相关商铺冻结,但没有权利修改备案。

该负责人表示,开发商和购房人签订的是私下的协议,正式合同只有一份,备案也只有一份,不属于“一房两卖”。“就像谈对象,姑娘先和你定了婚,收了彩礼,回头又和别人结了婚。你只是定了婚,可人家才是合法的。”

关于违规预售的处罚问题,该负责人称他们在2016年接到举报,但事情已经过去了三年多,因超过两年期限已无法立案。

对于备案人曾为开发商的股东这一特殊情况,韩明辉认为若能证实其中存在恶意串通损害第三方利益,则可以认定其购房合同和备案是无效的,但证明难度较大,诉讼风险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