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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1-05 阅读次数:6】
一、项目名称:中共沁水县委宣传部“德行沁水”百姓灯会采购
二、项目编号: SMCG-170102
三、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1个包。报价人所报价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标包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布展 施工期 |
布展地点 |
灯展时间 |
树理文化广场展区灯展 |
七组 |
750000 |
签订合同后15天 |
沁水县树理文化广场 |
2017年2月4日-2017年2月16日 |
2、采购范围包括:灯组的设计制作、运输、安装、调试、拆卸、运作维护、安全保障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四、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8、其他资质要求:供应商需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五、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的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代表为企业法人的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上年度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完整审计报告;
6、2016年度任意一月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保险费增收专用票据》;
7、近三个月纳税凭证(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任意一种),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
8、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9、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全部提供复印件两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须提供原件备查。)
七、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时间:2017年1月5日至2017年1月11日
(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沁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300元/本(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九、提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1月13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2、地点:沁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共沁水县委宣传部
地 址:沁水县龙港镇西街99号
联 系 人:原先生
联系电话:13080366769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三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沁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356-7090001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山西政府采购网、沁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