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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岗、大楼社区管理办,各居委会、分场,镇直各单位: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国务院《戒毒条例》相关法律规定,为切实做好我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加强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调整青阳镇社区戒毒(康复)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 武(人大主席)
副组长:方光辉(综治办副主任)
成 员:梁 勇(副镇长、青阳派出所所长)
曹 领(桥南派出所所长)
陈 梁(洪桥路派出所所长)
翁利凯(山河路派出所所长)
孙少全(大楼派出所所长)
王传斌(重岗派出所教导员)
杜美佳(司法所所长)
袁振祥(重岗综治科科长)
许维民(大楼综治科科长)
韩成立(青阳卫计服务中心主任)
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应当采取下列措施管理、帮助社区戒毒人员:
(一)戒毒知识辅导;
(二)教育、劝诫;
(三)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指导,就学、就业、就医援助;
(四)帮助戒毒人员戒除毒瘾的其他措施。
社区戒毒(康复)领导小组承担对戒毒人员开展戒毒知识辅导,教育、劝诫,职业技能培训,帮助戒毒人员戒除毒瘾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青阳、桥南、大楼、重岗派出所。
泗洪县青阳镇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