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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有违章没有消除就无法通过年审,一般车主都认为是理所当然,然而东营的车主周先生却发现这个规定不合理,为此他将东营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告上法庭
近日,周先生收到了法院的判决结果,车管所以违章未处理为由不发放检验合格标志不符合法律规定,判决后车管所未上诉,判决结果生效。
法院审理认为,东营市车管所以原告未接受违章处理为由拒发合格标志,不符合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判决车管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为原告周先生发放车辆检验合格标志。
再者,车辆年审年检就合理合法吗?车不是消费者制造的,车出厂的时候不是各项都达标了吗?车辆使用过程中有什么问题,没你年检消费者不也照样自己解决和维护保养吗?和年检不年检有半毛钱关系吗?油不是消费者生产的,油出厂的时候不是也都达标了吗?尾气检测不达标和汽车有什么关系??
试问??年检的意义和作用到底是什么呢?凭什么让消费者为这“无厘头”的年检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