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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夫妻制售假药 卖了50多万被罚110万元

昨天上午,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生产销售假药典型案进行宣判。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本案涉及销售金额达50多万元,警方当场查获的未售假药有3万余瓶,价值20多万元。获刑的9人团伙中,有两对夫妻。其中,主犯、80后男子张强(化名)因为生产、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10万元。在生产假药过程中给他“打下手”的妻子获缓刑。宣判后被押上警车前,张强和妻子都泪流满面……

案情

造假窝点开起“夫妻档” 有诊所人员来买假药

本案主审法官张国良向记者透露,2014年,在镇江市丹徒区辛丰镇,有一对姓殷的夫妇在家中卖药,有人怀疑他们卖的是假药,遂向监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检验发现,殷氏夫妇所售确实是假药。随后,警方介入调查,殷氏夫妇的上线——出生于1982年10月的河南省台前县男子张强、出生于1967年1月的山东省梁山县女子程红(化名)浮出水面,并分别于2014年10月、2015年4月被镇江警方抓获。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9、10月间,张强通过“小君”(另案处理)介绍,认识了程红,张强让程红代为加工假药胶囊,程红将加工好的假药胶囊,通过物流等方式交付给张强,其中大瓶假药胶囊34176瓶、小瓶假药胶囊8230瓶,共计价值365194元。

2014年10月下旬,张强指使妻子、小姨子和妹夫,对上述假药胶囊进行贴标、包装。

2014年10月29日,公安机关在包装假药窝点内,将张强夫妇和他的小姨子、妹夫抓获,当场扣押包装好的假药胶囊19890瓶、未包装好的假药胶囊11011瓶,合计价值267585元。

据了解,2012年1月至2014年10月间,张强还先后将从河南濮阳、山东临沂等地购买的假药,以及与程红等人生产、包装成“甲竭胶囊”“蛤芪喘愈胶囊”“麝香杜仲天麻丸”的假药,出售给镇江的殷氏夫妇以及两男子,销售金额共计512490元。这4人明知从张强处购进的“甲竭胶囊”“蛤芪喘愈胶囊”系假药,仍加价销售。

在销售过程中,张强伪造身份信息,和买家电话联系好后,通过物流公司发货、银行汇款的形式收款,快递的货物名称上从不写药品,用“灯具”等名称隐瞒。

据了解,这些假药销往江苏、重庆、福建、广东、河北、吉林、广西、海南、江西等地。据张国良介绍,有些买家还是开药店、诊所的人员,他们明知是假药而购买,再加价销售。

视点

假药成分无害就没危害? 法院:严重危害生命健康

记者看到,这些假药很难从肉眼上看出来,有的包装上还写有“秘方”“谨防假冒”等字样。

本案庭审期间,张强的辩护人提出,张强所生产销售的甲竭胶囊、蛤芪喘愈胶囊、麝香杜仲天麻丸,经鉴定所含成分只是普通药品,流向市场后疗效尚好,其行为客观上没有社会危害性。

不过,这些涉案药经认定均应按假药论处。法院认为,药品作为一种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体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特殊商品,国家对其有严格的管控。假药的生产和流通不仅破坏了药品市场秩序,更严重危害了社会大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本案所涉相关假药成分虽也是药品,但经任意加工后,疗效和安全性均未经检验确认,对人体的潜在危害显而易见。

最终,张强因犯生产、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0万元。程红因犯生产假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其余7人均获缓刑。

宣判后,张强面对记者的采访颤抖起来,哽咽道,在老家很多人做这一行,他看到别人做也跟着入门。当时,他听别人说,假药里面是中药成分,对人体没有伤害,就想着这药肯定有效果。一开始他是跟别人拿货,后来通过贴标签、包装的形式再加工。张强称,他有3个孩子,已经十七八个月没有看到他们了,非常惭愧,“我是一个不称职的父亲” 。

来源:现代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