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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大学男生刚踩上井盖就往下坠

小张是吉林大学的大二学生,暑期回家学习驾驶。昨天上午,他和朋友一起去焦山驾校,走到彭祖路与华山北路附近时掉进了一个约2米深的窨井中。“路上没有积水,那个井盖看上去也好好的,没有任何损坏。”小张说,“但是我刚一踩上去,咔嚓就裂了,然后整个人就往下坠。”

小张出于本能,张开两只胳膊支撑住自己的身体。因为失去平衡膝盖狠狠地磕在窨井壁上。朋友将小张从窨井里拖出来送到医院。

医生称小张伤口较深,且在膝盖部位,建议缝合并静养。小张考虑到即将开学,目前仅仅完成驾驶科目三的考试,拒绝了。进行了简单包扎后,小张回到 出事的地点。窨井深约2米,井内没有积水,但有一根较粗的管道和一个横向阀门。井盖是塑料材质,因为长时间风吹日晒雨淋,经踩踏后破裂。“幸亏我用胳膊撑 住,要是真掉下去,非摔残不可!”小张说。

“这是谁家的井盖?踩坏了要不要赔?”小张没了主意。他围着窨井绕了几圈也没有发现窨井产权单位的标记。

本报法律专家顾问团成员、江苏敏言律师事务所主任梁敏认为:从小张同学的描述来看,该同学不仅不需要负赔偿责任,而且还可以向窨井的产权单位主 张权利索赔。窨井属于产权单位特殊资产,产权单位应负检查、维修义务。窨井的产权单位应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管理养护之责,才能免除责任。但是此案 看来,因常年风吹日晒,导致本应该可以承重成年人重量的井盖在被踩踏时破碎,致使张同学受伤,依照规定井盖的责任单位应承担侵权责任。张同学在人行道上正 常行走,无明显过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小张同学共花掉医药费190多元。当得知自己不需要赔偿井盖时,长舒一口气:“这么说,我的药费有人报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