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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危急时刻勇救落水儿童

王禹新:危急时刻勇救落水儿童

王禹新,男,满族,1987年8月出生,2010年6月入伍,中共党员,现为兴安盟边防支队阿尔山边防派出所副所长,武警上尉警衔。入伍六年来,无论是担任社区民警还是副所长,他始终立足服务群众这条主线,他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1次,被公安部边防管理局表彰为“深化爱民固边战略先进个人”,获评首届“兴安盟十佳社区民警”、“十佳防范能手”、第三届“感动兴安人物” 和全区公安机关第二届“十佳业务标兵”候选人,获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届“见义勇为”模范提名奖和“自治区先进工作者”表彰。 


2014年7月3日,一名辽宁籍游客的小孩在水上公园游玩时不慎滑入水中,正在附近巡逻的王禹新听到群众呼救后,不假思索,立即赶到事发地点,迅速跳入湖中,竭尽全力将落水儿童救上了岸。 


“业务练不好,不算边防兵;武艺练不精,不是合格兵。”边防警官需要履行军人和警察的双重职责,需要有危难关头挺身而出的勇气,更需要有过硬的业务本领和战斗作风。 


2011年12月10日18时,阿尔山市居民周某电话报案称自家商店被盗,丢失1500多元现金。接到报警后,王禹新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勘查,在大雪中,他发现商店门口雪地上隐约浮现2趟可疑脚印,他迅速将脚印上的浮雪吹开,沿着模糊的脚印一路追踪至阿尔山市南苑酒店附近的一处工棚内。对工棚内的人员一一进行排查比对后,终于发现住在工棚的马某的鞋底花纹与嫌疑人现场留下的脚印极其相符。经讯问,马某对盗窃周某家现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王禹新仅用2个多小时就侦破了这起入室盗窃案,极大的提升了群众的安全感。事后,受害人周某为派出所送了“情系百姓、热警为民”的锦旗。 


2012年农历大年初三,阿尔山边防派出所接到了上级的通报,兴安盟扎赉特旗犯罪嫌疑人韩某持刀砍伤三人(均抢救无效死亡)后潜逃,并在阿尔山市伊尔施镇一信用社提取少量现金,请各单位注意协查。警情就是命令,根据工作部署,王禹新被安排到车站、网吧、宾馆、洗浴中心等场所开展排查,经过20多个小时的细心排查,王禹新在与战友排查网吧时,发现一家网吧二楼角落里一名上网的男子体貌特征与犯罪嫌疑人十分相似。为防止打草惊蛇,王禹新与战友缓缓接近目标。突然,有所察觉的嫌疑人当即拿出一把30厘米长的尖刀,并扬言“我已经杀三个了,谁再上前我就杀了谁”。此时王禹新表现出了一名军人的镇定和勇敢,一边疏散周围群众,一边用语言安抚嫌疑人激动情绪,就在嫌疑人犹豫不绝的千钧一发间,他一个箭步冲上前去,一个擒敌动作,夺下尖刀,在战友的合力下,将其制服。经讯问,韩某对杀人事实供认不讳。 


自2011年6月在阿尔山边防派出所工作以来,王禹新共参与接处警2400余起,办理治安案件310余起,办理刑事案件60余起,已经成为派出所里的一名破案能手。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