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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法院积极探索建立物业管理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当前城市化进程飞速发展,伴随而来的物业管理服务矛盾纠纷日趋增多,成为城市管理的难点、基层治理的重点、群众关注的焦点。就丹阳法院物业纠纷案件受理来看,2014年工受理物业纠纷案件323件,2015年共受理物业纠纷案件280件,2016年共受理204件,这些物业管理纠纷案件大量进入诉讼程序,占用了大量的司法资源和行政资源,也给基层社区的良性运转带来了负面影响。

针对物业纠纷案件,而代替性纠纷解决机制欠缺的现状。近日,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社会化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物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丹阳法院与丹阳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调,立足于“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理念,联手开展物业管理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根据该文件的精神,物业纠纷应经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日前,丹阳法院就新收到的五个物业纠纷案件,委派给丹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解,这是丹阳法院首例委派行政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