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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凤凰湾办事处农村低保申请审批工作的告知书

1提交申请时间

2017年4月15日起至2017年5月5日止。

2申请农村低保的基本条件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其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3申请所需材料

提交申请书、仙女湖区城乡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申报家庭诚信承诺及授权声明、户口本、身份证、残疾证、重大疾病证明、高额医疗费用发票、学生证(入学通知书),以及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有下列特别情形之一的困难对象,可优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一、三无”人员,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的老年人或未成年人(五保户除外);

二、夫妻双方均是残疾人,无稳定经济来源,且至少一方是重度残疾人或重症病人的;

三、夫妻双方年老体弱(年满60岁,患有慢性疾病),无稳定经济来源,且唯一的子(女)是重度残疾人或重症病人的;

四、单亲家庭中,子(女)未满18周岁或在校就读中专、大专、大学,且家中成年人是重度残疾人或重症病人的。

重度残疾是指一级残疾;

重症是指患有恶性肿瘤、尿毒症、重症肝炎、脑中风、急性心肌梗塞、急性坏死性胰腺炎、外伤性重要脏器破裂、颅脑损伤、急性上消化道大出血、重性精神病、红斑狼疮、脑性瘫痪、严重烧伤、严重脑外伤等十四种大病或当年患病在公立医院治疗费用在5万元以上的其它类疾病。

申请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享受低保待遇:

(一)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

1.拥有汽车和大型农机具的家庭;

2.雇佣他人从事各种经营性活动的家庭;

3.自费安排子女择校就读或者出国留学的家庭;

4.具有有价证券买卖或者其他投资行为的家庭;

5、非因拆迁原因,拥有两套以上产权住房的家庭;

6.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之前两年内或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期间,兴建、购买居住用房或者高标准装修住房的家庭;

6.家庭人均金融资产超过当地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2倍的家庭;

7.当地政府认定的其他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

(二)拒绝配合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部门对申请者家庭状况进行调查,致使无法核实收入的家庭;

(三)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和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或虚假证明的家庭;

(四)通过离婚、赠予、转让等方式放弃自己应得财产或份额,或者放弃法定应得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和其他合法资产及收入的家庭;

(五)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但未依法履行义务,致使申请人未获得赡养、抚养、扶养权益的家庭;

(六)子女或义务赡养(抚养、扶养)人是国家供职人员的;

(七)子女或义务赡养(抚养、扶养)人有雇佣他人从事各种经营性活动的家庭;

(八)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并且有劳动能力(在校生除外),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或者从事生产劳动的家庭;

(九)有赌博、嫖娼、吸毒、卖淫、参与非法组织等行为且尚未改正的人员;

(十)各类服刑、劳动教养期内人员(经司法行政部门认定的社区矫正人员除外);

(十一)农村五保供养对象;

(十二)当地政府规定不得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其他情形。

来源:微信公众号@印像凤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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