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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公安渔政联手禁渔护航

近日,大港海事处、长航公安、镇江渔政监督支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驱离渔船3艘,抓获正在偷捕的渔船1艘,查获偷捕鳗鱼苗70余尾。

3月1日至6月30日为长江镇江段禁渔期,除少数被批准持证捕捞刀鱼渔船允许在特定水域从事捕捞作业,其他渔船一律不准私自在江上捕鱼。然而,随着春季鳗鱼苗繁殖高峰出现,大港辖区水域偷捕的渔船日渐增多,这些渔船经常占据航道使用拖网捕捞方式作业,严重影响辖区正常的通航安全。为了打击偷捕行为,维护通航安全,大港海事处、长航公安、渔政监督支队近日凌晨共出动18名执法人员,按照既定方案准时抵达长江95号浮附近水域集结。此时,数艘渔船占据推荐航路准备抛锚作业。见此情形,海事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对其进行宣传,要求其立即消除碍航行为,同时渔政执法人员上前对渔船船主宣传禁渔政策。在强大的法制力量面前,渔船立即停止作业准备,离开碍航水域。整个执法行动期间,执法人员宣传并驱离渔船3艘,抓获正在偷捕的渔船1艘,查获偷捕鳗鱼苗70余尾。 (郁炜 玉宝 王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