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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区空气重污染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指令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

根据最新空气质量监测实况和预报分析,我市当前空气重污染程度较重,有进一步加重趋势,为尽最大努力减缓污染物积累,保护公众健康,依据市级预案规定,本市自4月3日15时起将空气重污染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启动相应应急措施。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迅速组织落实,现将有关工作部署如下。

一、高度重视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严格落实应急措施

保护公众身体健康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要严格落实应急预案,采取有效应急措施,最大限度减缓污染程度,请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加强施工工地扬尘控制,组织落实停止室外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业以及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措施;请区市政市容委做好道路清扫保洁,对重点道路每日增加1次以上清扫保洁频次,配合落实工地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等重型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措施;请区经信委按照橙色预警期间制造业企业停产限产名单,组织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应急预案实施停产限产;请区环保局加大对固定和移动污染物排放源的执法检查;请区城管执法局加大对施工扬尘、道路遗撒、露天烧烤和焚烧以及无照售煤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对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等重型车辆停运情况进行检查;请区交通局及时组织公共交通运输保障,负责落实部分高污染排放车辆停驶等措施;请区交通支队通过显示屏等媒介及时向公众告知空气重污染期间采取的交通管理措施,加大对国Ⅰ、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含驾校教练车)和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违法规定上路行驶的检查执法力度;请区卫生计生委组织开展空气重污染健康防护知识的宣传,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相关疾病患者的诊疗和应急工作;请区教委加强对在校学生空气重污染健康防护知识的宣传,会同各管辖相关部门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课程和活动;请区委宣传部组织媒体宣传,做好舆情引导等工作;请各镇乡、街道、管委会加强对社会公众空气重污染健康防护知识的宣传,组织落实机动车限行、施工工地停工、道路清扫保洁、工业企业停产限产、禁放禁烧等各项应急措施;督查、检查辖区内各项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对检查发现问题和整改情况及时汇总上报,提示市民做好健康防护。

根据污染物浓度上升较快的实际情况,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及时将黄色预警升级至橙色预警,综合考虑预警提前发布等因素,指挥部决定国Ⅰ、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全市禁止上路行驶时间为4月5日0时起直至预警解除(解除预警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加强空气重污染应急管理与值守,加大应急措施督查检查工作力度

各相关单位在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要加强在岗值守,加强对本行业空气重污染应急的组织管理,逐级细化各项措施的组织实施,有效组织落实并开展督查检查。各执法队伍在预警期间要全部上岗执法,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察检查。各镇乡、街道、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承担空气重污染应急主体责任,要抽查属地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区政府督查室要会同监察局督查检查各成员单位职责落实情况及工作人员履责情况。

三、及时报送应急工作信息

各单位在接到指令后1小时内反馈指令接收情况,并尽快部署应对工作,按照要求报告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

怀柔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