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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市政协党组召开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共政协镇江市委员会党组工作规则》。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李国忠主持会议并讲话。
为提高党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水平,市政协党组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政协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研究制定了市政协党组工作规则。党组工作规则共分5章26条,对党组的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和决策、自身建设等作了具体的规定。
李国忠在讲话中指出,出台党组工作规则是市政协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政协党组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顺应新形势新任务、推动政协工作迈上新台阶的需要。政协党组工作规则贯彻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原则,契合了政协履职“三化”建设的要求,体现了镇江政协工作的个性和特色。“一打纲领不如一个行动”,关键是要抓好贯彻落实。党组要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每个党组成员都要增强组织观念、规则意识,带头依规则议事,按规矩办事,真正把党组工作规则落到实处。
会上,还讨论并原则通过《镇江市政协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讨论稿)》,将按有关程序提交市政协常委会议审议。
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曹当凌,副主席朱开宝、朱云峰、王冬生,秘书长何培树出席会议,副主席卢道富、张红娣列席会议。(毛守军 孙晨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