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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南京买二手房遇难题 老赖户口不迁出自己无法落户

问题回顾:“老赖”户口问题频出

淮安的胡先生去年在南京鼓楼区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之后发现这套房子里有一位80岁老人的户口没有迁出,并且通过公安部门系统查询后,也无法联系上当事人。记者注意到,根据南京市购房落户的相关办理条件规定,购买二手房落户,业主应在原户主户口全部迁出其住房后,方可申办落户手续。因此,胡先生一直无法将户口迁入南京,三个月内去辖区的汉中门派出所咨询了十几次。

2月中旬,记者陪同胡先生前往汉中门派出所了解情况,一位户籍民警表示每天都有不少市民来反映类似问题,但是他们也没有办法解决:“找得到人社区民警就可以跟他调查,因为找得到人的社区民警都会说服他,让他自己牵走。找不到就是怕有什么纠纷问题,所以市局那边在出台一个细则,但是到现在还没下来。”

同样,在2013年,启东的葛女士在南京购买的二手房位于南京市建邺区,她告诉记者,尽管卖房人按照协议迁出了自己和女儿的户口,但其前夫却始终不肯迁出户口,后来干脆连人都联系不上了。因此买房三年至今葛女士依旧无法在南京落户。

像两位投诉人这样遭遇“户口老赖”的情况还有不少。记者了解到,为了保护购房人的权益,2016年11月1号省公安厅出台了《江苏省常住人口登记管理规定》,其中第96条明确:因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转移,该住所内原登记户口未迁出,现所有权人书面申请将该住所内原登记人员户口迁出,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公告该住所内原登记人员按规定迁出户口。经公安机关告知后,原户口登记人未迁出户口的,公安机关可以凭有关材料将其户口迁至社区家庭户。这也就意味着,按照一定程序,公安机关可以强制迁出老赖的户口。

不过,葛女士表示她在11月7号按照相关规定向辖区派出所提交材料后,事情却始终没有得到处理。为何有政策却无法执行呢?12月19号,记者就葛女士遭遇的情况采访了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人口管理大队,负责人陆莉芳解释,目前南京市还没有就省公安厅出台的政策制定执行细则。直到今年2月13号,葛女士告诉记者,年前建邺公安分局对此问题还是没有解决。

男子南京买二手房遇难题 老赖户口不迁出自己无法落户

权威解答:

在节目中,上述“老赖”问题也被提及,裴厅长表示,包括记者调查,我们已经关注到了,在此之前我们也跟相关的一些部门比如说法院,在一起共同会商制定相关的细则。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人口支队副支队长于海霞也对此做出了解释:“江苏省常住人口管理规定是2016年9月制定出台的,该规定落实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其中有一条对房屋所有权转移后申请迁移原登记户口等群众关心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提出的一些解决方案,这个规定出台以后,也得到了媒体群众的一致好评。我们第96条有明确的规定,部分群众将不及时迁出户口的人称为老赖。 (主持人:公安部门可以强迁) 这个政策在国家层面,其他各个省都没有相关的政策出台,我们也是在前期和法院沟通,包括一些大学行政法学专家沟通的基础上,决定来落实这项惠民政策。”

于海霞表示,“各地制定,在整个层面上有一定的难度,我们后来商量,把各个市意见汇总一下,由省厅出面,我们就联系了政府法制办,包括东南大学和南京大学一些法学教授,进行多次会商,要考虑到后续的一些法律问题,经历的时间比较长。具体细则包括申请需要填写告知书和户口迁移通知书都做了明确。各个市不要自己再去制定细则,按照省厅细则就可以遵照执行。”

她还解释道,虽然2月8号出台了细则,下面各局可能收到也要有两三天时间,到市局层面,应该在通知下发后第二个星期周一进行了一个全市培训,因为这个细则下来以后,具体操作要有一个培训,具体到窗口来遵照实行可能也有一个时间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