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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城区3月15日前实现预包装湿米粉全覆盖

据悉,常德市城区将在今年3月15日前实现生产、流通、餐饮环节预包装湿米粉全覆盖,其他区县市在6月30日前实现生产、流通、餐饮环节预包装湿米粉全覆盖。



目前,常德市已启动湿米粉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市范围内杜绝湿米粉无证生产行为,打击黑作坊、黑窝点;促进湿米粉生产企业提质改造,全面实现湿米粉预包装出厂销售;严查湿米粉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要求,常德市所有从事生产加工湿米粉的企业,应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规范生产;禁止生产加工、出售无预包装、无标识的湿米粉。

所有湿米粉流通环节经营者禁止销售无预包装、无标识、无检验报告、未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擅自生产加工的湿米粉,也不得销售包装、标识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湿米粉。

所有餐饮服务者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公示湿米粉来源渠道,禁止购进和使用非法生产加工、无预包装、无标识的湿米粉。

所有湿米粉生产者应当建立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湿米粉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并如实记录购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所有湿米粉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保留相关进货凭证;从事湿米粉批发业务的经营者还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相关信息保存期不得少于2年。

日前,常德市食安办主任、市食药监局局长朱文斌对武陵区、鼎城区、汉寿县、津市市、常德经开区、西洞庭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交办了湿米粉生产许可证过期企业关停督办函。

“加强对许可证在有效期的生产企业的监管。要紧盯重点超市、餐饮企业、机关食堂、学校食堂等流通、餐饮企业,督促他们用合法企业的合格产品。”朱文斌介绍要引导公众选择合格的预包装湿米粉,形成良好消费习惯,推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此信息来自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