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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通报后,“造成极坏影响”的局长被立案审查

原标题:国务院通报后,“造成极坏影响”的局长被立案审查


近日,海南省儋州市纪委通报了五起不干事、不担事典型案件。其中,有一起案件引起不少关注。

通报称,2016年11月2日,“儋州市商务局网”因存在“首页面长期未更新”的突出问题,被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通报为不合格政府网站,为我省唯一被抽查到的不合格网站,造成极坏影响。

“董海峰作为市商务局主要负责人(局长、党组书记)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其行为已违反工作纪律。2016年12月6日,市委决定对董海峰的违纪行为予以立案审查。”


通报称,国务院办公厅信息公开办抽查了海南8个政府网站。其中“儋州市商务局网”为海南省唯一被通报的网站。

“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今日获悉,该网站已经永久关停,相关内容迁移到省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

海南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处处长王正杰向“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表示,近年来海南省在开展治理慵懒散奢贪的专项活动,儋州市商务局官网长期未更新属于不作为行为,加上被国务院办公厅通报,所以儋州市方面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五条的第一项和第二项对其行政记过处分。

“政事儿”查询发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中,第一种情况是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第二种情况是“不及时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

王正杰说,同时根据党内有关条例,儋州市委对董海峰不履行本职工作义务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因此,对他的处分在党纪和法规上都是有据可依的。

“海南省办公厅把国办第三季度的通报呈给海南省省长刘赐贵,省长批示要严肃处理。此外,省政府秘书长陆志远也批示,要求实施责任追究制度,争取海南省的政府网站不再被国办通报。此后,我们把批示转给了儋州市。儋州看到刘省长和秘书长的批示后,对此事非常重视。”王正杰说。

“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查询发现,此前在国办公布的2016年7月第二次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通报中,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因“多个栏目为空白”也出现在了通报名单上。

为何彼时对相关负责人没有进行处分?

王正杰表示,保亭住建局官方网站多个栏目空白是因为该网站当时处于改版期间,在数据库里有信息和内容。根据当时的情况,领导的批示没有这么严厉。

“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今日(7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2016年第四次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至此,在2016年全年,国办通报的不合格政府网站超过200个。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2008年5月份正式施行。该条例明确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

而根据国办2月7日公开的信息显示,目前,84%的省(区、市)建立了问题网站问责机制,对不合格网站严肃追责,督促整改。从省级层面看,除了西藏、广东、黑龙江、辽宁、山西5省之外,全国其他省均建立了问题网站问责机制。

虽然各地纷纷建立了问题网站问责机制,然而在实践中,鲜有行政单位主要负责人因信息公开不力被问责的消息。“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梳理媒体公开报道发现,儋州市商务局局长被立案审查一事是我国首例因信息公开不力被问责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