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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诚履职尽责 恪守干净担当 深入推进全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忠诚履职尽责 恪守干净担当 深入推进全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来源: 阿拉善日报


——在中共阿拉善左旗第十三届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司建新

一、 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2016年,全旗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全会,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及盟旗重要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


旗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制定并实施《阿拉善左旗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承诺书》,配套建立了签字背书、述责述廉、廉政谈话等8项保障机制。下发了《2016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考核目标》,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旗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组织召开了中共阿拉善左旗纪委(扩大)会议,签订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书》,明确责任承诺,落实监督责任。通过约谈、下发作风整改通知书、监察建议书、开展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半年督查、日常监控、年底全面考核等方式,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的监督,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要求。


(二)继续强化纪律作风建设


按照旗委统一部署,在全旗范围内开展了“深化作风建设,整治庸政懒政怠政”专项活动,对作风顽疾进行专项治理。制定了《阿拉善左旗纪律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学习工作纪律的通知》《阿拉善左旗党政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备制度》。2016年,开展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99人次,开展监督检查69批次。受理作风类信访投诉12件,全部进行了调查核实和处置,给予党纪处分2人,1人调离窗口岗位;诫勉谈话5人、通报批评29个单位、9名干部。印发集中通报11期,对查处的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三)充分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抓住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通过“清风阿左旗”微信平台推送廉政提醒短信6期,发送各级查处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10期;组织32名正科级领导干部家属参观宁夏廉政警示教育中心;对全旗213名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了廉政知识测试;召开了全旗警示教育大会;新建阿左旗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基地暨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制作成漫画与条规相对应的蒙汉双语卡通片推送到微信平台,增强了党纪条规的教育效果。坚持抓早抓小,切实守好第一道防线。2016年,共进行约谈156人次,函询20人次,诫勉谈话26人次。


扎实做好信访处置工作。接待来访群众241人次,接受群众来信来访来电举报236件。涉及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3件,违反组织纪律13件,违反廉洁纪律31件,违反群众纪律90件,违反工作纪律77件,违反生活纪律2件。初核236件,信访了结194件。


坚持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全年共立案3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4人。收缴违纪资金19.2万元。下达监察建议书13份、纪律检查建议书1份、监察决定书13份。


进一步规范反腐败协调机制。积极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讨论通过了《阿左旗旗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实施办法(试行)》。2016年,旗纪委共收到旗法院移送问题线索5件,旗检察院移送问题线索4件,旗审计局移送审计报告3件;旗纪委向旗公安局移送问题线索4件。


(四)深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19项改革任务全部完成,形成改革成果16项。通过制定实施《阿拉善左旗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关于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监督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纪委专责监督的工作方案》《阿拉善左旗苏木镇、街道、旗直部门党委(党组、党工委)书记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质询制度》《阿左旗纪委派驻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和《派驻机构工作暂行规定》《阿拉善左旗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实施细则(试行)》等一系列新的制度规定,强化了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落实,实现了监督的全覆盖、无禁区、无盲点。


(五)加强换届纪律监督检查


严格按照“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的要求,抓好旗、苏木镇党委换届纪律监督工作。旗委成立了5个换届指导督查组,指导督促旗、苏木镇党委换届各项工作。旗纪委对旗、苏木镇党代表初步人选和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了资格审查,严把“入口关”。


(六)不断加大巡察监督工作力度


围绕旗委政府重点工作部署,旗委成立了由巡察组、旗委政府两办督查室、农工部、组织部等部门组成的“十个全覆盖”工程推进督查组,严格督查了工作纪律作风,有效推进了“十个全覆盖”工程。按照旗委脱贫攻坚工作要求,3个巡察组与旗扶贫办组成督查组,对各苏木镇(场)、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单位和7个政策扶持职能部门进行考核排名,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旗委巡察组会同旗检察院成立了5个联合督查组,对全旗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中公职人员依规依纪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加强干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培训,不断提高全旗纪检干部纪律审查和综合业务能力。全年共组织参加各类业务培训140人次,外派培训16人次,上挂调训20人次。结合旗纪委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加强优秀干部培养选拔,优化班子结构。继续规范内部管理,从小事抓起,严格执行请销假、外出报备等制度,不断增强制度的执行力,提升纪检干部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严防“灯下黑”。


2016年,旗委以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深沉的历史使命感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旗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这些成效的取得,是上级纪委和旗委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旗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和社会各界支持参与的结果,是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辛勤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旗纪委向所有关心、支持、参与全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位代表、各位领导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与上级纪委和旗委政府的要求、与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各级党组织对落实主体责任的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落实监督责任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制度执行力需要进一步增强,嘎查村干部违规违纪问题依然存在。对此,我们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 2017年工作思路


2017年阿左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盟委(扩大)会议、旗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决落实中央、自治区、盟、旗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使命,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不断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监督体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为阿拉善左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纪委(纪工委、纪检组)开展执纪审查工作。对执纪审查工作不支持,甚至制造阻力和障碍的,要严肃追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各级纪(工)委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全面履行监督责任,严格落实《阿拉善左旗关于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强化纪律作风监督的实施意见》《阿拉善左旗关于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纪委专责监督工作方案》,确保党内监督全覆盖、无盲点。切实遵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面履行执纪责任。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全面履行问责责任。认真落实《阿拉善左旗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实施细则(试行)》,严肃追究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的问题。要在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同时,视情节追究领导责任和党组织责任。


(二)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深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突出抓好《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执行情况、“四个意识”尤其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践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配合相关部门对全旗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盟委(扩大)会议、旗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狠抓旗委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监督实施意见和纪委进一步加强专责监督工作方案的落实,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等突出问题。加强对执行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学习、工作、会议等方面的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日常化监督。要重点加强对改革攻坚、保障改善民生、推进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服务好经济发展新常态。


(三)不断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建立信访举报实名制。抓好反腐败协作办案人才库建设,完善协作办案人才考核评价机制。逐步建立乡镇区域联审制度,提高基层纪律审查工作质量。健全派驻机构负责人与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廉政谈话、约谈等制度。按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盟委(扩大)会议、旗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责任体系,将“两个责任”的落实与强化监督管理体系一体化健全完善。


(四)进一步发挥巡察监督作用


紧扣“六大纪律”,重点巡察全旗范围内的党委(党组、党工委)和党员领导干部尊崇党章、加强党的领导、改进党的建设和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决策部署情况,以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党的纪律等方面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格落实《中共阿拉善左旗委员会巡察工作暂行办法》,将巡察触角延伸到最基层。按照旗委总体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安排好对11个苏木镇和巴音毛道农场及旗直部门的常规巡察监督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巡察和“回头看”工作。


(五)驰而不息狠抓作风建设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报备、请销假等制度,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监督,大力倡导雷厉风行、立决立行作风,着力整治不负责任、为官不为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严肃查处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问题。加大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和“四风”问题的查处和曝光力度。进一步强化对厉行节约、办公用房、公务接待、执行操办婚丧喜庆活动、重大事项报告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者实行“一案双查”。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中存在的宗旨意识不牢、履职不勤、优亲厚友、服务不优等问题。深刻总结剖析典型案例产生的原因、教训及危害,对全体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进行警示教育。进一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把家风建设作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动适应大数据时代的需要,学会运用“互联网+”思维,构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信息化体系,及时应对和引导舆论,把握工作主导权。


(六)正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坚持抓早抓小,及早发现处置问题线索。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和监督对象及时约谈、函询、诫勉,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坚持主要问题线索定期集中排查制度,依纪依规及时处理各类问题线索。旗纪委要采取交办、督办等方式,支持、指导苏木镇纪委和派驻机构搞好纪律审查工作,督促其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作用。继续将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顶风违纪搞“四风”等行为作为纪律审查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加强日常监督。继续将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三种人”作为严格查处重点。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与民争利、在民生工作中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从严、从快查处。进一步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加强同公安、法院、检察院、审计等机关的协调配合。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严肃查处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问题,坚持快查快办,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严格落实安全文明办案工作要求,严格执行请示报批制度,重证据、讲程序,严格遵守审查纪律,依纪依规进行纪律审查。高度重视执纪审理工作,充分发挥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作用。


(七)进一步强化自身建设


有效发挥领导干部及每名班子成员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推进在岗学习,实施多元化培训,以请进来、走出去等形式抓好岗前培训、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纪委委员职责,发挥好纪委委员作用。各级纪(工)委、纪检组要加强调查研究,联系实际深入基层,学会做群众工作。认真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和回避、保密等制度。纪委机关党委要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思想、组织、作风和能力建设。不断扩大干部交流,激发队伍活力。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严格落实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工作要求。协调组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精干人员组成执纪审查快查快办团队,制定专门培养、培训计划,通过外出培训、参加上级纪委“以案代训”等方式,多渠道多角度进行培养提高。严格执行上级纪委和旗委的相关规定,严格贯彻落实内部监督制度规范,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有效防止“灯下黑”。进一步健全完善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不断畅通监督渠道,逐步实现社会各界、基层群众对纪检干部履职情况的全面监督。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我们所面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更面临许多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必须忠诚履职,恪尽职守,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也真诚期待各位代表、广大党员干部和全旗各族各界群众守望相助、团结奋斗,一往无前,攻坚克难,不断推动阿拉善左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全旗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