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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管局召开春节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十严禁”专题提醒谈话会



县市场监管局召开春节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十严禁”专题提醒谈话会

(本网讯)正风肃纪,德法而行。 1月5日,县市场监管局召开全体党员干部专题提醒谈话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传达县纪委关于风清气正过节“十严禁”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文明过节,责己从严。
 
会议强调每位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四风”问题发生。节日期间按照县纪委“十严禁”规定约束自己。正人先正己,正己务必严,坚决整治“为官不廉、为官不为”问题。要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立身之本,把《问责条例》贯穿到市场监管工作每个环节,加强作风建设,守住底线,守住纪律,守住规矩,履职尽责,自觉净化交往圈子,用好权利,杜绝腐败,把中央“八项规定”、“十严禁”精神落到实处,做好本职工作。
 
提醒谈话会上王军明局长要求全体执法人员在春节期间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进一步增强“四种意识”,践行“两学一做”,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根本宗旨;修正错误,廉洁自律,进一步增强主体责任意识,遵守《条例》《准则》,树立党风廉政建设是律己本职;各股室、基层(站)所要把中央“八项规定”和“十严禁”宣传到每个党员干部中,精准问责,逐项落实,自觉遵规守矩,切实担当和落实好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促进工作纪律作风建设新常态。
 
会上全体党员干部签订了《2017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四风”,“十严禁”,革旧弊,廉洁过节树新风承诺书》。
 
据了解,近日,该市场监管局要召开民主生活会,专题讨论廉洁自律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作风建设。由主要领导带队,对股室、基层站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风清气正过节“十严禁”通知》情况进行全面督查。(供稿 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延学林 )

来源:沁水县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