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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全市城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动员视频会议召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开展城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动员全市上下集中开展城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根据《聊城市中心城区违法建设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我市将利用1年左右时间集中进行整治,全面彻底查处中心城区的违法建(构)筑物,坚决制止新发生的违法建设行为,探索建立违法建设管控长效机制,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进一步强化全社会守法意识,着力构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良好秩序,建设生态宜居城市。
据介绍,就目前初步掌握的情况来看,仅聊城中心城区违法建设存量也至少有30-40万平方米以上,拆违工作任务相当繁重,市城区以及各县(市、区)违法建设现存量还是相当大的。此次违法建设治理行动将从2016年11月开始,2017年底基本结束,分5个阶段推进,各阶段工作可交叉进行。
对于这次城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将根据摸排情况,分类研究、分类施策,抓住五个重点环节:一是全面排查要细致。二是标准要求要明确。三是分类施策要准确。四是方式方法要得当。五是长效机制要完善。要强化领导,形成合力。各级各部门要全面分解拆违任务,严格落实层级责任,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要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督导检查,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制度,对工作拖沓、推诿扯皮、进展不力的县(市区)和部门,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约谈、问责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营造浓厚氛围,让违建者感受到强大的舆论压力。要公开曝光一批治违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及案例,起到督促、威慑和警示作用。
治理范围是
聊城市中心城区
四环路向外延伸1公里
本报讯(记者 刘亚杰 林志滨)根据《聊城市中心城区违法建设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此次治理的范围是
聊城市中心城区,即四环路向外延伸1公里范围内。本次治理行动由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东昌府区、市属开发区分别组织实施。在处理时,涉及市直部门与各区职责分工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由市直部门和各区分别处理。
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认定查处违法建设,分门别类加以处置。
多种途径,全面摸排。采取主动申报、群众举报、组织排查的方式进行;开通24小时举报电话,并设置举报信箱,接受群众监督;以社区为单位进行拉网式摸排,务必全面、准确掌握各类违建事实。鼓励违法当事人自觉主动改正违法建设行为,消除违法状态。在排查摸底阶段自行纠正的,可不予追究;对主动申报、自行整改的,依法从轻或免予处理;对不主动申报、整改,未按照时限要求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从重处理。
16类违法建筑成为整治重点
本报讯(记者 刘亚杰 林志滨)根据《聊城市中心城区违法建设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此次治理的内容
包括,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未经批准或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或临时建(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未拆除的;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擅自占用农用地进行建设的;
其他违法建设行为。
而此次行动治理的重点
是擅自占用规划确定的道路、广场、绿地、河湖水面、公交场站、交通设施、消防设施、燃气设施、供电设施、供热设施、给水排水设施、地下管线、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等建设的建(构)筑物;
街道两侧违法建设的建(构)筑物;
住宅小区占用道路、绿地或者其他场地建设的建(构)筑物;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违法建设的建(构)筑物;违法建设的大型广告牌;
未经许可设置的配电室、变压器、电杆和发射塔等;
违法设置的报亭、商亭;
擅自扒门改窗的沿街建(构)筑物;
占用道路、从事商业经营的废旧汽车、帐篷等;
未经许可设置的加油(气)站;
建筑工地未经批准,占用道路、绿地设置的围挡;
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擅自占用农用地建设的建(构)筑物;
城市出入口、公路铁路沿线、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等区域内违法建设的建(构)筑物;
中心城区支路退让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影响道路微循环改造的建(构)筑物;
未经批准、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或超过批准期限未拆除的临时建(构)筑物;
其他严重影响居民生活、严重影响城市景观的违法建(构)筑物。
链接
中心城区违法建设存量至少有30-40万平方米以上
整治行动历时一年分五步走
据介绍,就目前初步掌握的情况来看,仅聊城中心城区违法建设存量至少有30-40万平方米以上,拆违工作任务相当繁重,市城区以及各县(市、区)违法建设现存量还是相当大的。此次违法建设治理行动将从2016年11月开始,2017年底基本结束,分5个阶段推进,各阶段工作可交叉进行。
宣传动员排查摸底阶段(2016年11到12月)
宣传动员;市委、市政府召开动员大会,对中心城区违法建设治理行动进行全面部署。
排查摸底时,采取主动申报、群众举报、组织排查三种方式,全面、准确排查各类违法建设行为,查明违法建设详细情况和当事人基本信息,登记造册。
研究处理意见阶段(2017年1-2月)
综合办公室牵头,根据排查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借鉴外地市经验做法,结合聊城实际,组织研究制定违法建设分类处理意见。
自行整改阶段(2017年3-4月)
根据分类处理意见,各区域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发现的违法建设行为的性质和危害程度进行分析认定,提出具体处理措施,违法当事人按照整改通知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到位后,提出验收申请。各区域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从轻或者免予行政处罚。
集中处理阶段(2017年5-6月)
对拒绝自行整改或在规定时限内自行整改验收不合格的,各区域办公室通知相关部门不予办理房产登记、交易、土地分割、规划变更等相关手续,并通知有关执法部门依法从重处理。对拒绝缴纳罚没款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追缴;对依法应予以拆除但当事人拒绝拆除的,依法予以强制拆除。整改中新发现违法建设行为,一并列入整改范围,一经发现,立即处理。各区域办公室应及时申请综合办公室进行工作验收,可分阶段、分片区进行。
总结巩固阶段(2017年7-12月)
进一步扩大治理范围,巩固治理成果。把路域环境整治、乡镇驻地违法建设治理作为重点,继续扩大战果,同时,研究出台中心城区城市违法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各区域办公室总结治理行动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市城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进行全面总结,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城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领导小组汇报。适时组织“回头看”活动,着力解决违法建设“反弹”问题,巩固专项行动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