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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涿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涿政办发〔2015〕34号)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措施,具体为:
(1)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各通信公司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健康提示信息和建议减排措施。
(2)幼儿园、中小学校停课。
(3)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
(4)在市区内实行交通管制,禁止核定载重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无标车及黄标车通行。市区内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限行,加大公共交通运力。
(5)市工业企业采取停产、降低生产负荷、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减少50%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6)特殊情况外,停止所有建筑工地室外作业。
(7)非冰冻期对城市主干道洒水抑尘作业增加频次。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烧烤、焚烧垃圾及秸秆等禁止行为的监管。
健康提示性信息重点包括:
(1)儿童、老年人和病人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
(2)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
(3)室外作业人员减少室外作业时间,加强自我防护。
涿州市环保局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