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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宜县:干部下乡要自带伙食费

“两毛钱、半斤粮票”,承载着群众对干部作风的深切回忆。如今,在分宜,干部下乡,也要自己带上“伙食费”。日前,该县干部下乡在食堂用餐交伙食费已蔚然成风,引领了厉行节约新风尚。

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近日,该县结合实际,出台对县直机关干部县内出差下乡(镇)伙食补贴出台更加细化补充的规定。规定要求:县直单位工作人员县内出差下乡用餐后必须按标准交纳伙食费,接待单位开具收据;接待单位收取的伙食费应按时入账,抵顶单位接待费用开支;县直单位工作人员县内出差,原则上在乡镇食堂用餐,下乡干部凭出差下乡审批表和交费收据报销伙食补助费,不需接待单位安排而自行用餐的,出差人可按30元/天的标准报销伙食补助费;同时对县内出差范围作出了明确界定。

从细节入手,严格执行。新的差旅费管理规定出台之后,干部对自带伙食费都表示了理解和赞同。干部下乡自带伙食费,鼓励与乡村干部同吃住,与乡村干部打成一片,促进机关干部真正沉下心接地气,也进一步减少了基层单位的接待经费,防止了大吃大喝,杜绝了浪费,同时大力倡导在食堂用餐,对转变机关干部观念有更为积极的作用,旨在让交伙食费成为一种习惯,让好传统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