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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武昌区:多项精细化管理措施推进司法办案规范化

湖北武汉武昌区:多项精细化管理措施推进司法办案规范化

反思交流座谈会

湖北武汉武昌区:多项精细化管理措施推进司法办案规范化

最高检领导视察武昌区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

湖北武汉武昌区:多项精细化管理措施推进司法办案规范化

综合管理部检察官刘晓明接受专家组提问

湖北武汉武昌区:多项精细化管理措施推进司法办案规范化

武汉市检察院专家组来院考察法警队工作情况

抓思想转变,抓业务培训,抓制度落实,抓整改实效,2016年上半年,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检察院以“谋实事、补短板、敢担当、强作风”学习交流反思活动为契机,通过提升思想、邀请专家授课、自制办案细节流程标准等一系列精细化管理措施,推进司法办案规范化。

2016年3月7日,武汉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光骏参加武昌区检察院召开的学习交流反思活动调研座谈会时,对该院贯彻落实市院党组关于开展反思活动工作部署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该院的反思活动态度认真、工作扎实。

贯彻规范司法到“神经末梢”

“办案总是从老经验出发,做事凭习惯,对统一业务软件的规范使用也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只要案子没错,我就没责任,这是很不应该的。”在3月7日的座谈会上,从检察长到普通干警,每个人从自身的工作实际出发,查摆自己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努力方向,侦查监督部检察官刘钰对于司法规范的查摆赢得了大家的一致赞同。

在武汉市检察机关中,武昌区检察院是个老先进,各项业务工作名列前茅,院荣誉室里奖牌林立硕果累累。然而,2015年8月,一份来自最高检抽样评估组的情况通报却让该院干警集体“红了脸”。

评估组查阅案件118件222册,发现各类问题1205处,重复出现的问题比例达80%以上,其中文书制作不规范问题尤为突出,比如公诉案件出庭笔录里检察官未签名,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未标注辩护人基本情况等。“不少问题看起来是程序问题,比如未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实际上工作中我们确实做到了,只是没有使用统一业务软件,无法在轨迹上提供佐证。”案件管理部负责人李莉介绍。

“抽样评估中反映的许多文书错误和文书瑕疵,严重影响了我院的司法公信力。”政治部主任刘新赞说,“长久以来检察官形成思维惯性,办案过程中重实体轻程序,只注重案件的对错,忽视了文书的细节,这说明我们的司法规范化建设依然没有达到精耕细作的程度。”

重压之下,院党组先后召开八次专题会议,全文通报评估报告,要求分管领导和各部门现场“认领”各类问题,并每周上报整改进度,整改到位之后逐项销号。层层压力传导之下,一线干警的观念也在悄然发生变化。“从前接到案子,脑子里不能办错不能超期这根弦绷得很紧,对于文书制作的细节没有放在心上。”在该院部门“学习交流反思”会上,一名公诉部干警这样谈道。

从“要我查”到“我要查”

“从害怕查到抵触查再到主动要求查,我们着力提升思想教育,转变干警观念,促进司法规范出实效。”武昌区检察院检察长胡捷说。在抽样评估结果反馈之后,该院邀请湖北省和武汉市检察院专家团队为全院的案卷进行重新抽查,指出问题,限期整改,但是效果并不明显。院里经过深入调查,摸排干警情绪,决定从思想入手,解决少部分干警畏惧检查、对规范化认识不足的问题。

2016年上半年,以“谋实事、补短板、敢担当、强作风”学习交流反思活动为契机,武昌区检察院先后召开部门反思交流会、支部反思交流会和全院反思交流会,让每一位干警畅所欲言,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建立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解决一项就销号一项。经过反复梳理,大家普遍认为,思想认识不足、规范化司法存在瑕疵是当前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

4月,全院反思交流会上,各部门负责人通过PPT的形式对本部门工作进行查摆和分析,由分管检察长进行点评,逐项对部门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督促和验收。“可以看到,我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干警们经常要加班加点办案,所以部分干警在细节检查上重视不够,这也与我们长期以来重实体轻程序的意识有关。”

4月底,武昌区检察院先后邀请省市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的专家到院内讲课,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培训,制定出案件瑕疵的易错节点,从重点环节入手,讲解每一个环节的易错节点和解决办法。

“一些干警认为司法规范增加了办案的许多环节,以前凭借惯性办案的许多环节现在都要通过统一业务应用软件来反映,手续繁琐,降低了工作效率。”政治处主任刘新赞说,“事实上,习惯成自然,只要养成重视细节、凡事通过系统来处理的习惯,完全可以做到效率与程序并重。”

“以前同步录音录像只是给技术科打个电话请求配合,现在需要在办案系统内提交申请审批。一开始是感觉麻烦一些,养成习惯之后也就是鼠标多点一下,反而在案件归档时更加清晰。”反贪局一名侦查员说道。

动员十遍不如问责一次

“这次评查的结果出乎我的意料……”6月6日一大早,武昌区检察院公诉部干警小王接到了案管办发过来的《案件质量督查反馈表》,不禁感慨,“现在的案件评查越来仔细,标准越来越严格,我得赶紧按照工作流程表重新整理下卷宗。”

“检察官承办案件的司法瑕疵率在3件次以上的,给予通报批评;超过5件次的,取消评先资格;超过7件次的,由纪检部门给予警告处分,并对员额内检察官启动罢免程序,调离执法岗位。”5月31日出台的《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司法瑕疵整改实施办法(试行)》效果立竿见影。

用案件质量问责机制为案件体检把关,对瑕疵率过高的检察官取消评先资格,并约谈分管领导和相关干警,这是该院大力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的一个缩影。

“要根据最高检评估方法,拒绝打折扣,严把质量关。”检察长胡捷多次强调,要以案件评查为抓手,倒逼办案人提高案件质量。2015 年9月,武昌区检察院建立起两级内审制度,在9个业务科室设立专人对案件进行检查,形成一级质量审查,同时,先后有3名具备公诉、民行等工作经验的业务能手充实进案管队伍,负责二级质量审查。

案管部门根据最高检的要求和刑诉法规定,将自侦、公诉、批捕、未成年人等业务的办案流程细化,分别制作出评查标准,仅公诉、未检分册就多达20余项。

“以前的案件评查更多的是从主观上寻找瑕疵,现在我们严格根据《案件评查标准》规定的细节和步骤逐项检查,不放过任何一个细微的瑕疵。”李莉说,评查频率从原来的每季度一次变为每月一次,案件抽查率达到总办案量的50%以上。

三日内告知权利义务一直是难以解决的“顽疾”,时间紧,任务重,基层干警分身乏术。院党组为此专门召开协调会,建立案管部门负责权利义务三日内告知归类提示预警,由监所部门负责在押人员权利义务告知,刑检部门负责非羁押人员告知的工作流程体系,这一做法受到干警的普遍欢迎。

“观念变了,司法规范的许多事情做起来就是习惯成自然的事情。”刘新赞对此感触颇深。据他介绍,2015年10月至今,该院组织专门人员对司法不规范问题进行拉网式检查,对于整改不力的,先后组织负责人诫勉谈话4次,办案瑕疵率高的人员取消评优资格2人次。

把案件文书晒在阳光下

“全面公开,严肃追责,才能从根本上提高干警的办案责任心,提升办案质量。”在规范司法原因分析会上,刘新赞说。

该院制定了全新的案件文书公开制度,制作了案件公开流程图,要求能公开的案件必须全部公开,并再三重申“案管牵头,部门配合,责任明晰,严肃追责”的具体要求。

公诉科的老戚是一名工作二十余年的老检察官,电脑打字速度比较慢,打字时难免出现同音不同义的错别字。他以前对于院里要求的“案件全面公开”一直很不理解,认为“案件文书发到网上,肯定会惹来麻烦”。新的案件信息公开规定实行以后,老戚在打印文书之前总是要细心读上几遍:“不能让网友看到检察官的文书中有这些语句错误。”

来源: 最高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