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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安县2016年兵役登记公告

依法参加兵役登记,是每名适龄男性青年的神圣义务。

为切实维护兵役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增强各级各类组织和公民依法履行兵役义务的意识,依据《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及《河北省兵役登记实施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16年兵役登记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我 县户籍的男性青年,截止2016年12月31日,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18至20周岁(1996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高中文化 程度的和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18至22周岁(1994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18至24周岁(1992年1 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必须进行兵役登记。

二、登记方式

依托“全国征兵网”,采取设站登记与上门登记、集中登记与分散登记、自愿登记与强制登记、本人登记与委托登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登记流程

(一)网上登记。6 月30日前,具备上网登记条件的男性适龄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按网页提示进行登记,打印《男性公 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对不具备上网登记条件的适龄青年,兵役登记工作人员在取得适龄青年授权的前提下,通过“全国征兵网”管理端“协助注册”功能协 助适龄青年进行登记,并及时将用户名和密码告知适龄青年本人,严禁在适龄青年不知情的情况下代为登记,避免重复注册无法应征报名。

(二)现地办理。① 各乡镇(管区)兵役登记站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适龄青年参加初考初检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等。②初次兵役登记和往年兵役登记的适龄青年分别携带《男性公 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和《兵役登记证》到指定地点现场确认、提交。③各乡镇(管区)兵役登记站逐一核对适龄青年兵役登记信息,及时更正错误或不规范信 息。④各乡镇(管区)兵役登记站对适龄青年基本身体条件、病史和政治思想、家庭背景、文化程度、个人经历、现实表现、入伍态度等进行体格初检和政治初考。

(三)作出结论。各乡镇(管区)兵役登记站对照征兵体检和政治考核标准,对兵役登记对象做出应服、免服、不得服兵役的结论,并报县人武部审批。县人武部为初次兵役登记适龄青年填制《兵役登记证》,并对往年兵役登记适龄青年的《兵役登记证》进行核验注册。

(四)补登核验。①7 月中旬前,各乡镇(管区)兵役登记站要对照公安部门提供的适龄青年名单逐一核查,对没有参加登记的,要采取电话通知、上门督促的办法进行补登。②县人武部 将联合地方宣传、教育、公安、人社等有关部门,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办理劳务输出、招生时,对没有依法参加兵役登记或核验注册的,督促其登记或核验 注册后,方可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五)预征管理。各 乡镇(管区)武装部从初考初检合格的青年中,按照不低于上年度任务数3倍的员额择优选定预征对象,掌握他们的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和动向,注重跟踪教育和管 理考察。预征对象所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应当督促其按时应征,并提供方便。对于大学生预征对象,兵役登记工作人员要提醒其在应征报名时及时下载打印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六)发放证明。兵役登记结束30日内,由各乡镇(管区)武装部将《兵役登记证》发放到适龄青年或家长手中。

四、咨询方式

如有需要,可登陆“全国征兵网”或关注我省兵役登记微信公众号“河北征兵”(“hbzb81”)了解详细信息,也可咨询县人民武装部工作人员(咨询电话:0316-2946967)。

特此公告。

 

 

文安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1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