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思维方式的转变,带来了居民幸福指数的增加,随之而来的也有许多的附属品,交通事故的普遍发生就是其中一个最危险的隐形杀手,而酒驾醉驾又是造成交通事故死亡率逐年增加的重要因素,因此,酒后驾驶已经被列为车祸致死的主要原因,杜绝酒驾的意义不言而喻。
据相关数据分析,在中国,每年由于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达数万起;而造成死亡的事故中50%以上都与酒后驾车有关,酒后驾车的危害触目惊心,不仅损害了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更使得无数家庭陷入了失去亲人的伤痛之中,酒驾醉驾危害甚多,安全驾驶值得重视。
就在昨天,即5月13日消息,中国新闻网记者从山西省长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5月12日下午,长治市一交通协管员王东华在临时检查点查酒驾时,被一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晋DA1747的黑色小型货车的男子加速驾车拖行266米后殉职,现该犯罪嫌疑人已投案自首,这起案件引起了长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度重视。
另有数据统计,自2011年5月1日起实施“醉驾入刑”至今,桂林市共查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2911起,因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以刑事拘留的案件共388起。相关记者了解到,这388起“醉驾入刑”案件中,通过交警路面查处的醉驾相对较少,多数是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因醉酒驾驶而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中男性驾驶员为醉驾“主力军”,占九成以上,查获的醉驾中有40%左右发生了交通事故。
这些案例举不胜举,但无一不在警示着我们广大的司机朋友们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违反规则,不仅害人害己,更会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
我国2013年开始实施的交通安全法,对酒驾、醉驾行为有了相应的处罚措施,但是由于处罚力度不足,惩处的措施震慑力不够,使得一些人仍然不能知法守法,在2015年国家相关部门又制定出台了酒驾标准酒驾醉驾处罚新规定,即《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的出台为更好地依法惩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对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的有关法律问题有了更细致的规定,最新标准处罚更加严厉。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句话是越来越多市民的口头禅,但却始终没有变成所有公民的共识和自觉行为。日前武乡县交警大队加大了对于酒驾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进行宣传教育,今后也将不定时不定点全天候开展酒驾整治行动,对酒驾等违法行为的打击争取做到零死角、零盲区。
在这里,武乡县云中云网络科技中心也再次提醒广大市民,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切勿酒后驾驶。
武乡县云中云网络科技中心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