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到手机,带走继续看!
用手机或平板电脑的二维码应用拍下左侧二维码,可以
在手机继续浏览本文,也可以分享给你的联系人。
在手机继续浏览本文,也可以分享给你的联系人。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7部门今日(8月16日)发布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
《意见》要求,在满足学前教育普及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zhaoshou2-3岁幼儿。各地要建立托育机构关停等特殊情况应急处置机制,落实疫情期间托育企业纾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