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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城区冬春季市容环境秩序整治通告

关于开展2021年城区

冬春季市容环境秩序整治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市容环境秩序管理,推进文明城市创建,破解市民反映强烈的马路夜市、餐饮油烟、污水乱倒、店外经营、流动摊点、乱停乱放、入境车辆超载撒漏等问题,分宜县城市管理局决定从2021年11月15日至2022年1月25日开展为期70天冬春季市容环境秩序整治行动,并实行长效严管。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县城规划区主次道路:钤山路、安仁路、昌山路、钤阳路、天工路、府前路、洪阳路、站前路、岭北路、万年路、泉塘路、东湖路、怡心路、平安路、塘下路、政法巷、保健巷等。


二、整治内容

1.整治城区摊店经营环境。禁止城区主干道门店店外经营及流动摊点、夜市摊点违规经营等,取缔带有潜在安全隐患的煤气罐经营摊点;依法取缔无证经营店或摊点;禁止家禽在城区农贸市场周边、道路上设摊交易与屠宰。

2.整治城区户外广告环境。清理和拆除影响市容市貌并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店招、门牌、路牌标示、乱贴乱画;清理未经审批和过期的临街横幅;清理店外人行道路设置的遮阳伞、遮阳棚架等违章现象。

3.整治城区秩序环境。禁止机动车辆在人行道上乱停放及非机动车辆在校园周边、商场、娱乐场所、农贸市场等人口密集地段乱停乱放,清障僵尸车占道;禁止在规划区燃放烟花爆竹。

4.整治城区市容环境。严禁车辆带泥上路、运输撒漏污染路面;禁止市场、夜市摊点、餐饮店等随地乱倒生活垃圾及餐饮油污污水;禁止擅自开挖道路、人行道和占用市政道路及乱堆乱放乱倒装修垃圾、建筑垃圾;禁止焚烧垃圾、秸杆;禁止铝合金等加工业占道作业。

5.整治城区绿化环境。依法查处损坏行道树、绿化带、城市原生林行为;禁止在树上乱拉乱牵线绳、乱挂乱晒衣物等;清理城区道路两侧、公园种菜;禁止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等公共设施的行为。

6.整治城区卫生环境。着力解决城郊结合部“脏、乱、差”问题和城区破损果壳箱、大件垃圾、垃圾死角、

无物业管理小区的陈年垃圾等。


整治期间,对于违法行为将从严从重处罚。凡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群众与经营户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与配合城区冬春季市容环境秩序整治行动,并予以支持监督,共同营造整洁、优美、有序的城市环境。同时,欢迎广大群众与经营户积极举报违法线索。举报电话:0790-7032345,0790-12345。


特此通告。


分宜县城市管理局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