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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网讯(海西晨报记者 许蔚菡)5月28日,在《民法典》颁布一周年之际,厦门大学法学院发布了全国首份《民法典》社会认知度调查报告,并举行了一节法律传播学课程媒体公开课。
去年春季,厦大法学院引进人才,成立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律传播研究中心,创设了法律传播学这门课程。
在5月28日的媒体公开课上,《民法典》社会认知度调查报告公布。这是厦大法学院教授郑金雄带领学生们开展的调查分析。
报告显示,在5114位有效样本中,90.79%的人听说过《民法典》,知晓率非常高。其中,在关于“被高空抛物但没办法找到是谁扔的,受害者该怎么办”的问题中,选择“起诉整栋楼,当然个别住户能够证明这东西不是自己扔的除外”的受访者达77.38%,显示出民众对“高空抛物”责任问题的认知程度较高。
不过,受访者对《民法典》具体内容的掌握程度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比如,关于未出生的胎儿是否享有继承权利,有大约50%的受访者表示不了解或者不享有;关于小区内的电梯广告收入、外墙广告收入或者有约定的公共区域停车位收入等共有区域的红利收入应归谁享有的问题,准确回答率仅为43.86%;关于“离婚冷静期”具体是多少天的问题,仅有48.5%的受访者选择了30天这一正确答案。
而在传播形式上,77.95%的受访者倾向于通过视频的形式了解《民法典》。
厦大法学院院长宋方青认为,社会公众对于法律的认识,是通过媒体建构的,为了能够更好地进行法律的普及,从传播学的角度来指导一些法律实践,显得尤为重要。
责任编辑: 李伊琳,赖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