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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明确了!取消!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最新发布关于取消24项政务服务事项纸质申报资料的公告↓↓↓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取消24项政务服务事项纸质申报资料的公告

2020年 第83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三创四建”活动精神,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药监局)决定,,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不再接收纸质申报资料。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对《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等涉及15个主项的24项政务服务事项(附件1)实行全程网办

一、申请人应按照省药监局在省政务服务网公开的办事指南要求,登录河北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hbzwfw.gov.cn/),通过用户注册、填报申请信息及提交电子申请材料进行网上申请、实时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并按要求在网上提交补正材料、整改报告等电子材料,同时对电子申请材料和数据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二、申请提交的证照类申报材料应是原件或者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的电子材料,其他的应是加盖企业公章的电子材料,电子材料应清晰可见。其中,中药提取物备案应按照《中药提取物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提交PDF格式电子版。

省药监局依法对网上申请进行审查,取消对申报材料中证明文件的原件核对,改为网络核查。

三、省药监局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向申请人发出补正材料、受理、不予受理等电子通知书,申请人可自行打印。

四、申请人在系统提示审批结束后,可按照审批结果公告要求,通过邮寄送达或直接到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领取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其中,中药提取物备案等6项政务服务事项(详见附件1),登录企业申报端查询打印电子结果,不再发放纸质批准文件或备案凭证。

特此公告。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21日

附件一:

来源:燕赵都市报 

转自:涿州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