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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将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

台海网8月26日讯 据福建日报APP-新福建报道 根据8月2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同意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国务院已同意商务部提出的《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厦门市被确认为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城市。记者从福建省商务厅25日举行的媒体见面会上获悉,下一步我省将多举措推进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以新一轮试点为平台和突破口,全面推进服务贸易改革、开放、创新,更加有力地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据介绍,福建省将加快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加强统筹部署,把需重点推进和探索的事项放在试点地区先行先试和试点经验在本省率先推广;加强保障,对下放至省级的服务业行政审批事项加强落实执行,为试点地区创造有利制度和政策环境,继续复制推广其它服务贸易创新试点地区经验。

同时,深化“放改服”改革,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加强技术贸易管理,推动国际货代业务“多证合一”,推进服务贸易业务入驻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结合我省实际有序拓展开放领域,推动取消或放宽对服务贸易的限制措施。推进产业功能区域建设,推动厦门、福州、平潭3个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并规划建设国家级“数字服务出口基地”“文化出口基地”等特色服务出口基地。拓展服务贸易发展平台,用好进口博览会、上交会和京交会等国际合作平台,支持企业参加境内外服务贸易展洽会。

本轮国家推进服务贸易全面深化试点是在前两轮基础上的“全面深化”,重点围绕推动服务贸易改革、开放、创新,提出三个方面8项试点任务、122项具体举措。之前的两轮试点中产生的复制推广经验已有19项在我省细化落实并初见成效。当前,我省正结合实际对国务院推出的6项开放便利举措以及34项政策保障措施,继续加以借鉴推广。

据悉,厦门市作为新一轮试点城市,将负责在改革管理体制、扩大对外开放、完善政策体系、健全促进机制、创新发展模式、优化监管制度等方面试点工作的实施推动、综合协调、政策协调及组织保障,逐项落实试点任务,为全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探索路径。

(福建日报记 者李珂 见习记者 朱子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