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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安海涛 通讯员 彭婷婷)近日,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对被告人蔡某响、黄某木等2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恶势力犯罪团伙一案进行一审宣判。其中首要分子蔡某响以犯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四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团伙纠集者黄某木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八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1名被告人被撤销缓刑,数罪并罚;其余22名被告人以犯开设赌场罪、聚众斗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全案并处罚金合计36万元;非法所得17.7万元予以没收,继续向各被告人追缴非法所得205万余元。